:焊接机器人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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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机器人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焊接机器人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格。

二、相关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2.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商品(货物),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并达到采购人的需求标准,同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技术上的指导直至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该商品(货物)。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列表中“焊接机器人参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五、服务标准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合格的检测报告。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采购人。

2、项目整体质保期(略)年或以上,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提供上门服务。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自负。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焊接机器人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格。

二、相关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2.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商品(货物),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并达到采购人的需求标准,同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技术上的指导直至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该商品(货物)。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列表中“焊接机器人参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五、服务标准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合格的检测报告。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采购人。

2、项目整体质保期(略)年或以上,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提供上门服务。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责任自负。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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