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略) (略) (略) 的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893
3、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 | 档案数字化加工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4日 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8:30-12:00;14:30-17:00, 在 (略) ( (略) (略) (略) 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室),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明峰银座1栋17楼1701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30
4、开标地点: (略) ( (略) (略) (略) 明峰银座1栋17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略)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联 系 人:凌辉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略) (略) 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联系人:戴颖才、肖琴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略) (略) 明峰银座1栋17楼
电子邮箱:*@*q.com
(略) (略) (略) 的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PJ-ZZ-3893
3、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 | 档案数字化加工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4日 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8:30-12:00;14:30-17:00, 在 (略) ( (略) (略) (略) 明峰银座1栋17楼1707室),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明峰银座1栋17楼1701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30
4、开标地点: (略) ( (略) (略) (略) 明峰银座1栋17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略)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联 系 人:凌辉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略) (略) 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联系人:戴颖才、肖琴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略) (略) 明峰银座1栋17楼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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