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密度仪搬迁建设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及机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骨密度仪搬迁建设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及机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院拟对骨密度仪搬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及配套机房符合预控评要求的改造工程进行公开议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积极报名、参加本次议标。现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1.骨密度仪搬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2.骨密度仪搬迁机房相关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点:安 (略)

二、 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及条件

项目一: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拥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级及以上。

项目二: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有相关工程资质及类似的工程业绩。

三、 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一:

(一)经议标,安 (略) 委托中标方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评价内容:1台骨密度仪预评、控评;

(二)报告时限要求:在资料收集完整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质量标准:报告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行政部门的审查要求。

项目二:

(一)按预控评要求做好指定机房的施工改造。

四、 报名截止时间和联系人

(一)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

(二)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顾先生 电话 *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

(二)开标地点:门诊五楼小会议室。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本公告的附件要求提供所有的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实物存在不全、不符或不实的情况,院方保留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权利。投标文件用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评标办法

招标人 (略) 长、院办、防保科、财务科、基建科等部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开标、评标工作。评标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评标采用二次及以上报价方式,但不以价格为唯一评标依据,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 (略) 方要求相符程度等情况,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八、有关要求

(一)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略) 方签订有效合同, (略) 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附:报名和投标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

4.报价单



安 (略) (第一健共体)
防保科 基建科
2024年11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院拟对骨密度仪搬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及配套机房符合预控评要求的改造工程进行公开议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积极报名、参加本次议标。现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1.骨密度仪搬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2.骨密度仪搬迁机房相关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点:安 (略)

二、 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及条件

项目一: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拥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级及以上。

项目二: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有相关工程资质及类似的工程业绩。

三、 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一:

(一)经议标,安 (略) 委托中标方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评价内容:1台骨密度仪预评、控评;

(二)报告时限要求:在资料收集完整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质量标准:报告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行政部门的审查要求。

项目二:

(一)按预控评要求做好指定机房的施工改造。

四、 报名截止时间和联系人

(一)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

(二)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顾先生 电话 *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

(二)开标地点:门诊五楼小会议室。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本公告的附件要求提供所有的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实物存在不全、不符或不实的情况,院方保留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权利。投标文件用A4纸幅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评标办法

招标人 (略) 长、院办、防保科、财务科、基建科等部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开标、评标工作。评标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评标采用二次及以上报价方式,但不以价格为唯一评标依据,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 (略) 方要求相符程度等情况,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八、有关要求

(一)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略) 方签订有效合同, (略) 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附:报名和投标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

4.报价单



安 (略) (第一健共体)
防保科 基建科
2024年11月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