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考核评估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考核评估招标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4年 (略)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医药机构公平竞争,促进完善医药机构为参保人提供良好服务,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略) 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略) 令第3号)等文件要求,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2024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考核评估,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二)项目名称:2024年 (略)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考核评估项目(两家诊所两家药店)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略)元内

(五)项目内容:

1.组织专家围绕综合评估表中的评估项目,开展书面材料评审和现场查看,并进行综合打分;

2. 第三方机构最终提交绩效考核报告,报告需反映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得分情况,不得超越权限反映等次评定、保证金退还及协议签订事项。



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承接国家、省( (略) )、地市组织的医疗保障飞行检查或医疗领域审计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的专业人才队(略)、数据分析等必要的能力水平;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18:30止

2.地址: (略) 政务中心二 (略) (略) 窗口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仇欢 (略)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领取考核具体指标核算工作量;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鲜章;

3.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查询记录;

4.递交采购询价、报价单时应将相关单位资质及询价报价单密封。

5.我局党组对报送资料的第三方机构综合报价、资质、考核方案等情况进行打分确定。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1日

为切实做好2024年 (略)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医药机构公平竞争,促进完善医药机构为参保人提供良好服务,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略) 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略) 令第3号)等文件要求,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2024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考核评估,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二)项目名称:2024年 (略) 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考核评估项目(两家诊所两家药店)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略)元内

(五)项目内容:

1.组织专家围绕综合评估表中的评估项目,开展书面材料评审和现场查看,并进行综合打分;

2. 第三方机构最终提交绩效考核报告,报告需反映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得分情况,不得超越权限反映等次评定、保证金退还及协议签订事项。



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承接国家、省( (略) )、地市组织的医疗保障飞行检查或医疗领域审计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的专业人才队(略)、数据分析等必要的能力水平;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18:30止

2.地址: (略) 政务中心二 (略) (略) 窗口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仇欢 (略)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领取考核具体指标核算工作量;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鲜章;

3.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查询记录;

4.递交采购询价、报价单时应将相关单位资质及询价报价单密封。

5.我局党组对报送资料的第三方机构综合报价、资质、考核方案等情况进行打分确定。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1月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