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通信、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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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通信、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通信、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乌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略) 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通信、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

2.2建设规模:13.94 km。

2.3工程概况: (略) 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 (略) 至华山街,线路全长19.35km。本次实施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南门-华山街)线路全长13.94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0座。工程设车辆基地(哈马山车辆基地)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南门站附近(与1号线合建)和九家湾站附近(与4号线合建)。 (略) (略) 控制中心。车辆采用A车型,6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80km/h。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 (略) 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 (略) 控制中心、TCC、10座车站、1座车辆段(含派出所)、 (略) (含接入和改造)、市消防 (略) 应急管理中心、 (略) 间的全部通信、既有线换乘站改造和与之相关的既有线中心级系统改造、自动售检票 (略) 中央计算机、车站计算机、车站终端设备、清分系统接入、运营辅助设备、网络设备和相应的配套软件以及所需的专用附件、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采购及集成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年30日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项目概算:(略)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集成商或制造商。

3.1.2投标人在近五年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供货数量、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或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 (略) 轨道交通通信集成项目,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项目工期问题;

(2)具有 (略)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项目,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项目工期问题。

3.1.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通信子系统不是其自己生产或制造的,那么投标人就应得到其子系统供货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3.1.4如果投标人提供的AFC系统货物不是其自己生产或制造的,投标人必须得到上述货物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及该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3.1.5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经营活动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信誉要求: (略) 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7其它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4至2024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乌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 (略) ( (略) ) (略) 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04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略) 准噶尔街 (略) 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 (略) 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http: //http://**.cn/ggzy/)、《中国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乌京 (略)

地 址:新 (略) 经济技 (略) ( (略) )黄山街42号 (略) 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座12楼1213室

联系人:张爽、闫康

电 话:0991-(略),0991-(略)

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 (略) ( (略) ) (略) 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室

联系人:袁瑞杰、肖立涛

电 话:(略)、(略)

日期: 2024 年 11 月 04 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通信、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乌京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略) 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北段通信、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

2.2建设规模:13.94 km。

2.3工程概况: (略) 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 (略) 至华山街,线路全长19.35km。本次实施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南门-华山街)线路全长13.94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0座。工程设车辆基地(哈马山车辆基地)一座。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南门站附近(与1号线合建)和九家湾站附近(与4号线合建)。 (略) (略) 控制中心。车辆采用A车型,6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80km/h。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 (略) 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 (略) 控制中心、TCC、10座车站、1座车辆段(含派出所)、 (略) (含接入和改造)、市消防 (略) 应急管理中心、 (略) 间的全部通信、既有线换乘站改造和与之相关的既有线中心级系统改造、自动售检票 (略) 中央计算机、车站计算机、车站终端设备、清分系统接入、运营辅助设备、网络设备和相应的配套软件以及所需的专用附件、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采购及集成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年30日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项目概算:(略)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集成商或制造商。

3.1.2投标人在近五年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项目名称、供货数量、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或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 (略) 轨道交通通信集成项目,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项目工期问题;

(2)具有 (略) 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项目,且没有发生过较为严重的质量和项目工期问题。

3.1.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通信子系统不是其自己生产或制造的,那么投标人就应得到其子系统供货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3.1.4如果投标人提供的AFC系统货物不是其自己生产或制造的,投标人必须得到上述货物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及该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3.1.5财务要求 :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经营活动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6信誉要求: (略) 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7其它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4至2024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乌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 (略) ( (略) ) (略) 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04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略) 准噶尔街 (略) 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 (略) 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http: //http://**.cn/ggzy/)、《中国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乌京 (略)

地 址:新 (略) 经济技 (略) ( (略) )黄山街42号 (略) 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座12楼1213室

联系人:张爽、闫康

电 话:0991-(略),0991-(略)

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 (略) ( (略) ) (略) 439号秦基大厦A座704室

联系人:袁瑞杰、肖立涛

电 话:(略)、(略)

日期: 2024 年 1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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