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微波消解仪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微波消解仪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H)-E*(CS)
2.项目名称: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微波消解仪(非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1 | 台 | 详见采购需求 | 否 | 52 | 52 |
微波消解仪 | 1 | 台 | 详见采购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2024年11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2.地点:浙江 (略) (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
3.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
4.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5.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
备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化工产 (略)
地址: (略) (略) 387号
联系方式:0571-*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主任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0571-*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投诉联系人:施老师
投诉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王鑫涛、蒋晗
项目联系方式:0571-*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质疑邮箱:*@*sz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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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H)-E*(CS)
2.项目名称: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微波消解仪(非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 1 | 台 | 详见采购需求 | 否 | 52 | 52 |
微波消解仪 | 1 | 台 | 详见采购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2024年11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2.地点:浙江 (略) (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
3.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 (略) ”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
4.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 (略)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5.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
备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会议室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化工产 (略)
地址: (略) (略) 387号
联系方式:0571-*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主任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0571-*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投诉联系人:施老师
投诉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3号中田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王鑫涛、蒋晗
项目联系方式:0571-*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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