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退出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置-工业废水处置、回用及运维服务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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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退出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置-工业废水处置、回用及运维服务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转型综合改 (略) 阳曲 (略) 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采购阳曲 (略) 工业废水退出青 (略) (略) 置-工 (略) 置、回用及运维服务。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10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论证内容

阳曲 (略) 工业废水退出青 (略) (略) 置-工 (略) 置、回用及运维服务

二、预算金额:(略)元

三、拟定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为保证采购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杜绝无用采购发生,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需求进行论证。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需要对采购需求修改的内容;

7、其他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采购单位:

名 称:山西转型综合改 (略) 阳曲 (略) 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阳曲县锦绣大街69号

联系方式:0351-(略)

七、公示期限:

本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信息: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转型综合改 (略) 阳曲 (略) 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拟采购阳曲 (略) 工业废水退出青 (略) (略) 置-工 (略) 置、回用及运维服务。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4年10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论证内容

阳曲 (略) 工业废水退出青 (略) (略) 置-工 (略) 置、回用及运维服务

二、预算金额:(略)元

三、拟定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投标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为保证采购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杜绝无用采购发生,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需求进行论证。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需要对采购需求修改的内容;

7、其他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采购单位:

名 称:山西转型综合改 (略) 阳曲 (略) 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阳曲县锦绣大街69号

联系方式:0351-(略)

七、公示期限:

本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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