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至2025年浓缩液运输承运商招标项目
2024年至2025年浓缩液运输承运商招标项目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附件,如无法获取附件,*@*epsi-sh.com联系获取。
一、项目说明
1.1、项目简介
项目招标名称:上海 (略) 2024年至2025年浓缩液运输
承运商招标项目。
本项目实施全过程要求供应商:设计、供货、作业,依国家与地方政府法规及我司具体项目要求为准则,以资质良好、服务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等为最终目标,参与本项目并依照本标书进行投标,本次招标方式为邀标招标。
1.2、供应商要求
1.2.1 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3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元(含#元)。
1.2.2 经营范围中需包含项目相关的许可范围。承运商需具备危化物品运输资质并提供复核要求的运输车辆。(如有具体的资质要求,如几类、几级的证书;车辆的具体要求可在此补充)我司将对承运商的规模、运输资质、运输能力、车辆、服务经验等充分评估。
1.2.3 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或司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单”等情况。
1.2.4 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造成#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承运 (略) 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5 该项目为总包项目,合同签定后不得由于自身投标漏项或计算偏差原因向我司追加任何费用。
1.2.6 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1.3、招标日程安排
截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17:00前
公布时间:以招标方公布为准
1.4、项目咨询
供应商应在 2024年11月6日前对项目咨询。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88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洪达
联系邮箱:*@*epsi-sh.com
1.5、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需于 2024 年 11月6 下午17:00前送达
(略) (略) (略) 88号门卫室 上海 (略) 刘静华 收
快递文件袋外请黑色粗体字写明‘2024-2025浓缩液运输,司(贵公司名字)
1.6、投标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
资质文件:
①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即为代理人,则无需重复提供);
④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如法定代表人即为代理人,则无需提供);
⑤ 危化品运输资质;
⑥ 如有货物保险的可提供相关投保合同;
⑦ 公司近2年相关的重点业绩,有项目相关合作经验的请提供相关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⑧ 在 http://**.cn下载的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投标前一个月内);
⑨ 其他相关资质文件(如有)。
投标文件:
① 此份招标说明书(加盖骑缝章);
② 附件对应的所有资料;
③ 其它补充资料(如有);
以上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如一份文件包含1页以上的,可在整份文件的最后一页加盖公章并对整份文件加盖骑缝章,盖章后装入文件封套内,封口并加盖公司印鉴。
1.6、开标与中标确认
1.6.1 我司开标后将根据价格、公司经营、运输资质、运输能力、业务经验等综合评优选择。
1.6.2 本项目所有项目的实施最终将以合同为准。
1.6.3 投标文件规格要求。
1.6.4 投标文件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1.6.5 投标书须按附件投标书格式填报。
二、投标须知、注意和禁止事项及保密要求
2.1、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废标,取消投标资格。
2.1.1 投标文件未能于指定时间,送达指定接收人的(快递配送延误客观影响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1.2 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不清晰难以辨认。
2.1.3 投标文件未照规定填写或涂改原招标文件内容。
2.1.4 未对以下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① 投标报价;
② 税率;
2.1.5 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
2.1.6 所有投标价格或评标价远远高于招标人的期望价,招标人无法支付。
2.1.7 未按招标要求缴纳相关保证金。
2.1.8 联合投标。
2.1.9 部分报价或未按要求报价。
2.2、投标禁止事项
禁止投标供应商有下列任一情形:
2.2.1 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方撤回其投标书。
2.2.2 投标单位提交虚假资质证明或业绩证明的。
2.2.3 擅自伪造、编造投标书及相关文件。
2.2.4 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以伪造、编造证件参加投标者;容许他人借用本人名义或证件参加投标者亦同。
2.2.5 招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陪标情况。
2.2.6 恶意低价竞争,议标时提出加价、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的。
2.2.7 投标方未对招标内容充分理解核实、未按招标内容投标,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投标后投标方提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明确列示的要求项的情况(如资质要求、车辆要求、报价要求等)。
2.2.8 除招标方统一调整招标内容以外,投标方因自身原因提出增加或变更投标信息的。
2.2.9 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地提议给予、给予或同意给予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利益,促使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作出某一行为或决定,或采取某一程序谋取中标。达到一定金额的招标方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2.2.10 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规定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
2.2.11 未中标供应商干扰中标供应 (略) 交易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2.2.12 有重大财务方面或刑事问题,正在接受有关单 (略) 理者进行投标的。
2.2.13 (略) 申请重整或宣告破产程序中之供应商投标的。
2.2.14 违反招标方保密要求的。
2.2.15 中标后,未经招标方书面许可擅自转包、分包的。
2.2.16 其它损害招标方利益的投标行为。
经核实有上述任一投标禁止事项者,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向招标方提出异议或申辩的权利,取消投标方投标与中标资格,严重者将停止投标方与招标方的交易权或拒绝往来。若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将依法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招标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3 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确保其在投标及后续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或收到的招标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招标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方、与本次招投标事宜无关的人员等)披露。
三、招标附件
附件1:项目报价单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标方情况调查表
附件4:投标承诺书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附件,如无法获取附件,*@*epsi-sh.com联系获取。
一、项目说明
1.1、项目简介
项目招标名称:上海 (略) 2024年至2025年浓缩液运输
承运商招标项目。
本项目实施全过程要求供应商:设计、供货、作业,依国家与地方政府法规及我司具体项目要求为准则,以资质良好、服务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等为最终目标,参与本项目并依照本标书进行投标,本次招标方式为邀标招标。
1.2、供应商要求
1.2.1 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3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元(含#元)。
1.2.2 经营范围中需包含项目相关的许可范围。承运商需具备危化物品运输资质并提供复核要求的运输车辆。(如有具体的资质要求,如几类、几级的证书;车辆的具体要求可在此补充)我司将对承运商的规模、运输资质、运输能力、车辆、服务经验等充分评估。
1.2.3 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或司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单”等情况。
1.2.4 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造成#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承运 (略) 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2.5 该项目为总包项目,合同签定后不得由于自身投标漏项或计算偏差原因向我司追加任何费用。
1.2.6 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1.3、招标日程安排
截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17:00前
公布时间:以招标方公布为准
1.4、项目咨询
供应商应在 2024年11月6日前对项目咨询。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88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于洪达
联系邮箱:*@*epsi-sh.com
1.5、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需于 2024 年 11月6 下午17:00前送达
(略) (略) (略) 88号门卫室 上海 (略) 刘静华 收
快递文件袋外请黑色粗体字写明‘2024-2025浓缩液运输,司(贵公司名字)
1.6、投标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
资质文件:
①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即为代理人,则无需重复提供);
④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如法定代表人即为代理人,则无需提供);
⑤ 危化品运输资质;
⑥ 如有货物保险的可提供相关投保合同;
⑦ 公司近2年相关的重点业绩,有项目相关合作经验的请提供相关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⑧ 在 http://**.cn下载的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投标前一个月内);
⑨ 其他相关资质文件(如有)。
投标文件:
① 此份招标说明书(加盖骑缝章);
② 附件对应的所有资料;
③ 其它补充资料(如有);
以上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如一份文件包含1页以上的,可在整份文件的最后一页加盖公章并对整份文件加盖骑缝章,盖章后装入文件封套内,封口并加盖公司印鉴。
1.6、开标与中标确认
1.6.1 我司开标后将根据价格、公司经营、运输资质、运输能力、业务经验等综合评优选择。
1.6.2 本项目所有项目的实施最终将以合同为准。
1.6.3 投标文件规格要求。
1.6.4 投标文件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1.6.5 投标书须按附件投标书格式填报。
二、投标须知、注意和禁止事项及保密要求
2.1、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废标,取消投标资格。
2.1.1 投标文件未能于指定时间,送达指定接收人的(快递配送延误客观影响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1.2 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不清晰难以辨认。
2.1.3 投标文件未照规定填写或涂改原招标文件内容。
2.1.4 未对以下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① 投标报价;
② 税率;
2.1.5 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
2.1.6 所有投标价格或评标价远远高于招标人的期望价,招标人无法支付。
2.1.7 未按招标要求缴纳相关保证金。
2.1.8 联合投标。
2.1.9 部分报价或未按要求报价。
2.2、投标禁止事项
禁止投标供应商有下列任一情形:
2.2.1 开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方撤回其投标书。
2.2.2 投标单位提交虚假资质证明或业绩证明的。
2.2.3 擅自伪造、编造投标书及相关文件。
2.2.4 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以伪造、编造证件参加投标者;容许他人借用本人名义或证件参加投标者亦同。
2.2.5 招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陪标情况。
2.2.6 恶意低价竞争,议标时提出加价、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的。
2.2.7 投标方未对招标内容充分理解核实、未按招标内容投标,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投标后投标方提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中明确列示的要求项的情况(如资质要求、车辆要求、报价要求等)。
2.2.8 除招标方统一调整招标内容以外,投标方因自身原因提出增加或变更投标信息的。
2.2.9 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地提议给予、给予或同意给予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利益,促使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作出某一行为或决定,或采取某一程序谋取中标。达到一定金额的招标方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追究投标方的法律责任。
2.2.10 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规定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
2.2.11 未中标供应商干扰中标供应 (略) 交易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2.2.12 有重大财务方面或刑事问题,正在接受有关单 (略) 理者进行投标的。
2.2.13 (略) 申请重整或宣告破产程序中之供应商投标的。
2.2.14 违反招标方保密要求的。
2.2.15 中标后,未经招标方书面许可擅自转包、分包的。
2.2.16 其它损害招标方利益的投标行为。
经核实有上述任一投标禁止事项者,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向招标方提出异议或申辩的权利,取消投标方投标与中标资格,严重者将停止投标方与招标方的交易权或拒绝往来。若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将依法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招标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3 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确保其在投标及后续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或收到的招标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招标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方、与本次招投标事宜无关的人员等)披露。
三、招标附件
附件1:项目报价单
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标方情况调查表
附件4:投标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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