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站址物业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5年站址物业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2025年站址物业外包服务项目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年站址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略)-03

2.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物业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五类工作、30项具体工作。

具体如下:

项目

内容

合同管理支撑

1)配合物业中心整理六个月内到期合同及到期合同的原始条款。

2)配合物业中心定期下发合同到期预警明细,定期进行进度统计、分析、通报。

3)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准备续签合同条款及文本。

4)配合物业中心进行合同的变更和续签的录入。

5)配合物业中心完成系统录入合同信息的稽核、系统间校验,确保系统录入合同信息与合同签署内容一致、准确

6)配合物业中心完成新签、续签合同审核,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期限、业主权属及确权文件审核等。

7)配合物业中心完成合同归档工作。

8)配合物业中心、区域整理物业合同台账,完成其他整理、统计、分析工作。

9)配合物业中心完成与运营商场租成本变化的确认,确保相关费用变化及时传导给相关业务部门

费用报账

1)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场租、电费支付预警工作。

2)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场租费用、电费的报账信息录入及系统流程推进。

3)负责报账材料的整理、制作。

4)负责报账信息准确性的初始稽核。

5)负责票据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初始稽核。

6)负责零异站址费用支付等特殊情况的初始稽核。

7)配合物业中心完成租金、电费支付回访工作。

8)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场租、电费支付台账的整理与维护,完成其他整理、统计、分析工作。

电费出账与对账支撑

1)配合物业中心、区域核对站表对应关系、共享站址电费分摊比例进行核实。

2)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电量波动等问题的稽核、情况收集与分析。

3)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制作按照三家电信企业要求格式的电费报账数据。

4)配合物业中心、区 (略) 、县公司(如需)完成电费报账工作录入、跟进,超标分析说明编写工作。

5)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电费电子化相关工作。

稽核支撑

1)配合物业中心进行合同规范性稽核,依据纸质的场租合同对合同系统、物业系统中录入信息的规范性进行稽核

2)配合物业中心进行成本稽核,依据场租合同信息对物业系统场租卡片进行稽核,同时按月关注成本变化的站址,稽核成本变化的依据

3)配合物业中心进行负责异常用电的稽核, (略) 域核实站址异常用电原因,并进行整治。

4)配合物业中心进行零收入及异常站址发生异常成本稽核。

5)配合物业中心进行根据用电参考值对站址用电情况进行稽核,重点稽核:抄表记录异常、报账读数异常、站址用电异常、用电单价异常。

站址维系运营支撑

1)配合物业中心进行站址运营数据的分析和稽核,并实现站址运营数据的预警。

2) (略) 域进行暂停计收站址、保留站址、拆站、死站站址资产、物业、拆除审批等材料收集

3)配合完成站址运营管理相关临时性工作

本次物业外包人员规模为143人:

地市

站址数

对应外包人数(总部:1人/300站)

现有外包人员总数

拟配置人数

到期合同(月)

场租报账(月)

电费报账(月)

支付回访(月)

电费回款(月)

人均工作量

沈阳

(略)

42

23

23

120

566

6731

124

(略)

1067

大连

(略)

41

25

25

95

676

6026

128

(略)

957

鞍山

4889

16

10

10

67

203

3592

56

(略)

1575

抚顺

3630

12

8

8

18

62

766

14

7783

1080

本溪

3045

10

7

7

25

75

2620

34

(略)

2204

丹东

4119

14

8

8

30

81

3282

41

(略)

1765

锦州

3748

12

9

9

80

122

3095

43

(略)

1531

营口

4272

14

9

9

72

142

3538

50

8070

1319

阜新

2974

10

6

6

28

109

1829

29

7097

1515

辽阳

2296

8

6

6

12

29

1452

17

4274

964

铁岭

3864

13

8

8

28

69

3212

39

(略)

1723

朝阳

4796

16

10

10

14

82

4080

49

(略)

2041

盘锦

1934

6

6

6

41

120

1284

25

4095

928

葫芦岛

3816

13

8

8

28

103

2681

37

7232

1260

2025年计划列支成本1133.(略)元(含税)

地市

配置人员总数

城市分档

出账对账稽核岗

合同及报账岗

月度服务费
(不含税,元)

年度服务费
(不含税,元)

总服务费(含税,元)

人数

月度人员费用标准(不含税,元/月)

人数

月度人员费用标准(不含税,元/月)

沈阳

23

一档

5

9433.96

18

6132.08

(略).24

(略).88

(略).89

大连

25

一档

5

9433.96

20

6132.08

(略).40

(略).80

(略).01

鞍山

10

二档

2

8490.57

8

5518.87

(略).10

(略).20

(略).31

抚顺

8

二档

2

8490.57

6

5518.87

(略).36

(略).32

(略).26

本溪

7

二档

1

8490.57

6

5518.87

(略).79

(略).48

(略).21

丹东

8

二档

2

8490.57

6

5518.87

(略).36

(略).32

(略).26

锦州

9

三档

2

7830.19

7

5089.62

(略).72

(略).64

(略).8

营口

9

二档

2

8490.57

7

5518.87

(略).23

(略).76

(略).29

阜新

6

三档

1

7830.19

5

5089.62

(略).29

(略).48

(略).85

辽阳

6

二档

1

8490.57

5

5518.87

(略).92

(略).04

(略).18

铁岭

8

三档

2

7830.19

6

5089.62

(略).10

(略).20

(略).83

朝阳

10

三档

2

7830.19

8

5089.62

(略).34

(略).08

(略).76

盘锦

6

二档

1

8490.57

5

5518.87

(略).92

(略).04

(略).18

葫芦岛

8

三档

2

7830.19

6

5089.62

(略).10

(略).20

(略).83

合计

143


30


113


(略).87

(略).44

(略).66

注:以上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4预算金额:不含税:1069.(略)元,含税:1133.(略)元。

2.5服务期: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2.6合同有效期: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2.7服务地点:辽宁省。

2.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份额划分

预估含税金额(元)

份额比例

(略) 域

第一名

份额一

(略).70

56.15%

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盘锦

第二名

份额二

(略).96

43.85%

沈阳、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本项目与综合代维服务应满足业务不相容原则;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略) (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6日08:30至2024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

4.2.1 登录 (略) (http://**)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 (略) 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 (略) 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招标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以“公对公” (略) 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简要标明项目名称)。此方式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 (略) 的支付均属无效。

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将汇 (略) 邮箱,并请及时在 (略) 上进行操作,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方可在 (略) 下载招标文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以“ (略) ”获取下载的为准。招标文件必须在 (略) 进行下载操作,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代理公司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

账号:7105 0154 7400 (略)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开标后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 (略) (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 (略) 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略) 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 (略) 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 (略) 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 (略) (略) 。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 (略) (http://**)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gateway)、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投标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 (略) 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 (略) 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 (略) 首页“忘记密码”按钮, (略) 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 (略) 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 (略) 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略) 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 (略) 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 (略) 理请联系客服电话:(略)(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上深沟村858-7号

地址: (略) (略) 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殷思远

联系人:王娜、马芳、朱晓亭、蔺国娟、赵昕、裴晗、王秋明、代春雨、苏春颖、张羽翔、胡浩

电话:024-(略)

电话:(略)

传真:024-(略)

传真:024-(略)

电子邮件:*@*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ichengzhaobiao.com

网址:http://**

网址:http://**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

账号:2105 0137 0008 0918 8888

账号:7105 0154 7400 (略)

纪检人员:王刚

纪检电话:024-(略)

纪检人员邮箱:*@*hina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2024年11月5日


,辽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2025年站址物业外包服务项目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2025年站址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略)-03

2.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物业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五类工作、30项具体工作。

具体如下:

项目

内容

合同管理支撑

1)配合物业中心整理六个月内到期合同及到期合同的原始条款。

2)配合物业中心定期下发合同到期预警明细,定期进行进度统计、分析、通报。

3)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准备续签合同条款及文本。

4)配合物业中心进行合同的变更和续签的录入。

5)配合物业中心完成系统录入合同信息的稽核、系统间校验,确保系统录入合同信息与合同签署内容一致、准确

6)配合物业中心完成新签、续签合同审核,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期限、业主权属及确权文件审核等。

7)配合物业中心完成合同归档工作。

8)配合物业中心、区域整理物业合同台账,完成其他整理、统计、分析工作。

9)配合物业中心完成与运营商场租成本变化的确认,确保相关费用变化及时传导给相关业务部门

费用报账

1)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场租、电费支付预警工作。

2)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场租费用、电费的报账信息录入及系统流程推进。

3)负责报账材料的整理、制作。

4)负责报账信息准确性的初始稽核。

5)负责票据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初始稽核。

6)负责零异站址费用支付等特殊情况的初始稽核。

7)配合物业中心完成租金、电费支付回访工作。

8)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场租、电费支付台账的整理与维护,完成其他整理、统计、分析工作。

电费出账与对账支撑

1)配合物业中心、区域核对站表对应关系、共享站址电费分摊比例进行核实。

2)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电量波动等问题的稽核、情况收集与分析。

3)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制作按照三家电信企业要求格式的电费报账数据。

4)配合物业中心、区 (略) 、县公司(如需)完成电费报账工作录入、跟进,超标分析说明编写工作。

5)配合物业中心、区域完成电费电子化相关工作。

稽核支撑

1)配合物业中心进行合同规范性稽核,依据纸质的场租合同对合同系统、物业系统中录入信息的规范性进行稽核

2)配合物业中心进行成本稽核,依据场租合同信息对物业系统场租卡片进行稽核,同时按月关注成本变化的站址,稽核成本变化的依据

3)配合物业中心进行负责异常用电的稽核, (略) 域核实站址异常用电原因,并进行整治。

4)配合物业中心进行零收入及异常站址发生异常成本稽核。

5)配合物业中心进行根据用电参考值对站址用电情况进行稽核,重点稽核:抄表记录异常、报账读数异常、站址用电异常、用电单价异常。

站址维系运营支撑

1)配合物业中心进行站址运营数据的分析和稽核,并实现站址运营数据的预警。

2) (略) 域进行暂停计收站址、保留站址、拆站、死站站址资产、物业、拆除审批等材料收集

3)配合完成站址运营管理相关临时性工作

本次物业外包人员规模为143人:

地市

站址数

对应外包人数(总部:1人/300站)

现有外包人员总数

拟配置人数

到期合同(月)

场租报账(月)

电费报账(月)

支付回访(月)

电费回款(月)

人均工作量

沈阳

(略)

42

23

23

120

566

6731

124

(略)

1067

大连

(略)

41

25

25

95

676

6026

128

(略)

957

鞍山

4889

16

10

10

67

203

3592

56

(略)

1575

抚顺

3630

12

8

8

18

62

766

14

7783

1080

本溪

3045

10

7

7

25

75

2620

34

(略)

2204

丹东

4119

14

8

8

30

81

3282

41

(略)

1765

锦州

3748

12

9

9

80

122

3095

43

(略)

1531

营口

4272

14

9

9

72

142

3538

50

8070

1319

阜新

2974

10

6

6

28

109

1829

29

7097

1515

辽阳

2296

8

6

6

12

29

1452

17

4274

964

铁岭

3864

13

8

8

28

69

3212

39

(略)

1723

朝阳

4796

16

10

10

14

82

4080

49

(略)

2041

盘锦

1934

6

6

6

41

120

1284

25

4095

928

葫芦岛

3816

13

8

8

28

103

2681

37

7232

1260

2025年计划列支成本1133.(略)元(含税)

地市

配置人员总数

城市分档

出账对账稽核岗

合同及报账岗

月度服务费
(不含税,元)

年度服务费
(不含税,元)

总服务费(含税,元)

人数

月度人员费用标准(不含税,元/月)

人数

月度人员费用标准(不含税,元/月)

沈阳

23

一档

5

9433.96

18

6132.08

(略).24

(略).88

(略).89

大连

25

一档

5

9433.96

20

6132.08

(略).40

(略).80

(略).01

鞍山

10

二档

2

8490.57

8

5518.87

(略).10

(略).20

(略).31

抚顺

8

二档

2

8490.57

6

5518.87

(略).36

(略).32

(略).26

本溪

7

二档

1

8490.57

6

5518.87

(略).79

(略).48

(略).21

丹东

8

二档

2

8490.57

6

5518.87

(略).36

(略).32

(略).26

锦州

9

三档

2

7830.19

7

5089.62

(略).72

(略).64

(略).8

营口

9

二档

2

8490.57

7

5518.87

(略).23

(略).76

(略).29

阜新

6

三档

1

7830.19

5

5089.62

(略).29

(略).48

(略).85

辽阳

6

二档

1

8490.57

5

5518.87

(略).92

(略).04

(略).18

铁岭

8

三档

2

7830.19

6

5089.62

(略).10

(略).20

(略).83

朝阳

10

三档

2

7830.19

8

5089.62

(略).34

(略).08

(略).76

盘锦

6

二档

1

8490.57

5

5518.87

(略).92

(略).04

(略).18

葫芦岛

8

三档

2

7830.19

6

5089.62

(略).10

(略).20

(略).83

合计

143


30


113


(略).87

(略).44

(略).66

注:以上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4预算金额:不含税:1069.(略)元,含税:1133.(略)元。

2.5服务期: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2.6合同有效期: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2.7服务地点:辽宁省。

2.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份额划分

预估含税金额(元)

份额比例

(略) 域

第一名

份额一

(略).70

56.15%

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辽阳、盘锦

第二名

份额二

(略).96

43.85%

沈阳、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本项目与综合代维服务应满足业务不相容原则;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招标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略) (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6日08:30至2024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

4.2.1 登录 (略) (http://**)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 (略) 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 (略) 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招标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须以“公对公” (略) 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简要标明项目名称)。此方式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 (略) 的支付均属无效。

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将汇 (略) 邮箱,并请及时在 (略) 上进行操作,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方可在 (略) 下载招标文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以“ (略) ”获取下载的为准。招标文件必须在 (略) 进行下载操作,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代理公司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

账号:7105 0154 7400 (略)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开标后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 (略) (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 (略) 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略) 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 (略) 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 (略) 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 (略) (略) 。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 (略) (http://**)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略) (http://**#/gateway)、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投标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 (略) 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 (略) 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 (略) 首页“忘记密码”按钮, (略) 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 (略) 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 (略) 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略) 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 (略) 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 (略) 理请联系客服电话:(略)(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上深沟村858-7号

地址: (略) (略) 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人:殷思远

联系人:王娜、马芳、朱晓亭、蔺国娟、赵昕、裴晗、王秋明、代春雨、苏春颖、张羽翔、胡浩

电话:024-(略)

电话:(略)

传真:024-(略)

传真:024-(略)

电子邮件:*@*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ichengzhaobiao.com

网址:http://**

网址:http://**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沈阳同泽支行

账号:2105 0137 0008 0918 8888

账号:7105 0154 7400 (略)

纪检人员:王刚

纪检电话:024-(略)

纪检人员邮箱:*@*hina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2024年11月5日


,辽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