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玉赤河中游清淤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玉赤河中游清淤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一、采购项目名称:玉赤河中游清淤工程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4元,最高限价:*.4元。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玉赤河。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玉赤河中游清淤工程,玉赤河为靳江河的一级支流, (略) (略) 颜家冲,干流长度为8.2km,平均坡降 2.4‰, 流域面积15.6km?.本项目位于玉赤河中游(塘峡集镇段),起点站位于X078县道往北1.05km,流域面积4.26km?,终点位于X078县道以南 0.3km,流域面4.99km?。玉赤河中游(塘峡集镇)段1350m河道进行疏通清淤,并对玉赤河中游河岸进行砍青、扫障和护砌等其他相关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项目清单及说明
1.工程量清单(另册、详见附件)。
2.图纸(另册、详见附件)。
3.技术规范: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4.材料价格:材料价格按最新一期刊《长沙建设造价》颁布的 (略) 场调查价计取。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1实施时间:须在进场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五、报价要求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变更通知单。
2.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单位颁发的最新的规定、文件及通知。
3.材料价格根据最新的《长沙建设造价》及市场询价计算。
4.其他政策性文件。
(二)水利水电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最新的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由计价软件打印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上述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计价软件打印的表格为准。投标人采用的计价软件应当通过了湖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测评。
六、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须在进场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项目实施要求
对玉赤河中游(塘峡集镇)段1350m河道进行疏通清淤,并对玉赤河中游河岸进行砍青、扫障和护砌等其他相关工程。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质量保证
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质量保修:: (略)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七、其他要求:八、项目特别说明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时间:须在进场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支付方式: (略) (略) 学士街 (略)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本项目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投标清单报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经 (略) 财评审定后为准。
2.2工程款支付:
2.2.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方付款节点,支付比例不超过已完成工程核定造价的70%;
(3)工程完成结算审计后,则按 (略) 财评审定的结算总价支付至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相应的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若工程未完成结算审计,则累计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
(4)本工程最终工程造价按本合同约定的调价方式及结算方式经 (略) 财评审定结果为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按湖南省、 (略) 最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2.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 (略) 财评审核的为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供应商遗漏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委托的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6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诉讼。
3. 其他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需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包含总报价表及分项清单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第二轮(最终)报价,需在评审小组发起报价后的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评审小组设置为准)递交,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第二轮(最终)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附件需将报价总表及对应的清单报价表提前准备好,打印并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一、采购项目名称:玉赤河中游清淤工程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4元,最高限价:*.4元。本合同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玉赤河。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玉赤河中游清淤工程,玉赤河为靳江河的一级支流, (略) (略) 颜家冲,干流长度为8.2km,平均坡降 2.4‰, 流域面积15.6km?.本项目位于玉赤河中游(塘峡集镇段),起点站位于X078县道往北1.05km,流域面积4.26km?,终点位于X078县道以南 0.3km,流域面4.99km?。玉赤河中游(塘峡集镇)段1350m河道进行疏通清淤,并对玉赤河中游河岸进行砍青、扫障和护砌等其他相关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项目清单及说明
1.工程量清单(另册、详见附件)。
2.图纸(另册、详见附件)。
3.技术规范: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4.材料价格:材料价格按最新一期刊《长沙建设造价》颁布的 (略) 场调查价计取。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1实施时间:须在进场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五、报价要求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变更通知单。
2.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单位颁发的最新的规定、文件及通知。
3.材料价格根据最新的《长沙建设造价》及市场询价计算。
4.其他政策性文件。
(二)水利水电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最新的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由计价软件打印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上述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计价软件打印的表格为准。投标人采用的计价软件应当通过了湖南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测评。
六、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须在进场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项目实施要求
对玉赤河中游(塘峡集镇)段1350m河道进行疏通清淤,并对玉赤河中游河岸进行砍青、扫障和护砌等其他相关工程。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质量保证
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质量保修:: (略)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七、其他要求:八、项目特别说明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时间:须在进场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支付方式: (略) (略) 学士街 (略)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本项目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投标清单报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经 (略) 财评审定后为准。
2.2工程款支付:
2.2.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方付款节点,支付比例不超过已完成工程核定造价的70%;
(3)工程完成结算审计后,则按 (略) 财评审定的结算总价支付至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相应的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若工程未完成结算审计,则累计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
(4)本工程最终工程造价按本合同约定的调价方式及结算方式经 (略) 财评审定结果为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按湖南省、 (略) 最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2.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 (略) 财评审核的为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安装及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供应商遗漏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委托的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6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当地诉讼。
3. 其他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需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包含总报价表及分项清单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第二轮(最终)报价,需在评审小组发起报价后的30分钟内(具体时间以评审小组设置为准)递交,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第二轮(最终)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附件需将报价总表及对应的清单报价表提前准备好,打印并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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