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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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

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经营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本次采购的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 (略) 水处理、Ⅰ循环水场、Ⅲ循环水场装 (略) 理自用。

2、送货地点: (略) 。

 规格型号

执行标准

采购数量

(预估)

包装要求

送货

频次

指定生产厂家

备注

工业合成盐酸≥31%

(合格品)

(略)

80吨/月

罐车

每月/1-3次/1-3车

天津 (略)

每批次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工业硫酸

≥92.5%

(合格品)

GB/T534-2014

80吨/年

罐车

分批送货

天 (略)

每批次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7吨/月

需用立方桶

每周/1次1桶

3、招标物资情况详见下表:

4、供货期限: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价格执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按需方要求,分批送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产品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非生产企业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

4、具备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并在易制 (略) (略) 。

5、车辆送货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 (略) 运输要求,符合国V及以上标准。

6、允许经销(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情况。(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注:提供以投标人为主体的供货业绩,且无不良使用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至今)不低于2个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附最终用户的供货合同及发票,方为有效业绩,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投标。

10、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1、投标人每月按实际发生额开具发票,挂账三个月后,逐月以电汇方式支付;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分,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分,在 (略) 营销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签字盖章);

2.2 投标确认函(签字盖章),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提交;

2.3 标书费交款凭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转入天津莱特化 (略) 指定账户。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莱特化工××招标项目编号---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营销采购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3天时,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通过银行汇款转入 (略) (略) 指定账户。银行汇款时附言“莱特化工××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00

开标地点: (略) 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大港油 (略) 167-41

联系人:刘宁宁电话:022-(略) 邮编: (略)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油田支行帐 号:(略)(略)

八、特别注意

我公司将用本次中标方产品去参加投标,如中标,可以优先采购中标方产品,如未中标,则不采购。


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经营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本次采购的水处理用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硫酸 (略) 水处理、Ⅰ循环水场、Ⅲ循环水场装 (略) 理自用。

2、送货地点: (略) 。

 规格型号

执行标准

采购数量

(预估)

包装要求

送货

频次

指定生产厂家

备注

工业合成盐酸≥31%

(合格品)

(略)

80吨/月

罐车

每月/1-3次/1-3车

天津 (略)

每批次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工业硫酸

≥92.5%

(合格品)

GB/T534-2014

80吨/年

罐车

分批送货

天 (略)

每批次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

7吨/月

需用立方桶

每周/1次1桶

3、招标物资情况详见下表:

4、供货期限: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价格执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按需方要求,分批送货。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产品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非生产企业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质。

4、具备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并在易制 (略) (略) 。

5、车辆送货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运输 (略) 运输要求,符合国V及以上标准。

6、允许经销(代理)商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情况。(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注:提供以投标人为主体的供货业绩,且无不良使用记录。

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1月至今)不低于2个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附最终用户的供货合同及发票,方为有效业绩,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投标。

10、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1、投标人每月按实际发生额开具发票,挂账三个月后,逐月以电汇方式支付;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分,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分,在 (略) 营销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签字盖章);

2.2 投标确认函(签字盖章),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提交;

2.3 标书费交款凭证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转入天津莱特化 (略) 指定账户。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莱特化工××招标项目编号---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营销采购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3天时,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通过银行汇款转入 (略) (略) 指定账户。银行汇款时附言“莱特化工××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00

开标地点: (略) 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大港油 (略) 167-41

联系人:刘宁宁电话:022-(略) 邮编: (略)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油田支行帐 号:(略)(略)

八、特别注意

我公司将用本次中标方产品去参加投标,如中标,可以优先采购中标方产品,如未中标,则不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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