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网上商城供应商征集公告
平顶山市网上商城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 (略) 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现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入驻。
一、征集原则
供应商征集遵循“标准统一、一地征集、全市通用”的原则。
二、征集范围
满足供应商入驻条件,所经营商品、 (略) 上商城品目分类以内,自愿遵 (略) 上商城相关管理要求的供应商。
网上商城暂不接受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联合体的入驻申请,亦不接受非中国大*企业的入驻申请。
网上商城包括自采商城、 (略) ,在自采商城进行货物类交易, (略) 进行服务类交易。网上商城供应商分为货物类经销商和服务类经销商。
三、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 (略) 上商城用户提供优质优价商品和服务的能力。
(五)供应商所经营商品 (略) 上商城品目分类以内 (详见附件4)。
(六)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四、征集时间
自2024年11月6日开始征集供应商,实行常态化征集,动态管理。
五、征集入围
(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发布日期实施。
(二)凡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可自愿申请入驻自采商 (略) 。
(三)供应商经审核合格后入驻自采商 (略) ,并自行上架商品、发布服务标准等信息。
六、入驻流程
供应商入驻实行“信用+承诺”方式, (略) 上商城系统提交入驻申请材料。(资质模板详见附件3)
(一) (略) (略) 址
htt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
(二)供应商注册账号,完成账号登录后,提交入驻协议申请,等待入驻协议核验通过后,进行商品、服务的上架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七、入驻说明
(一)供应商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入驻品目要求及自身服务能力,如实提交材料、填报信息。
(二)相关法律法规、网上商城管理有新的制度要求时,导致品目、交易规则、商品上架、供应商入驻资格等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应重新征集。
(三)交易服务费用结算说明:
供应商在完成交易后按照成交金额1%缴纳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可查看系统中的对账单,按照已生成的账单进行结算,若逾期未结算将无法进行后续采购交易。
(四)为方便各用户咨询,网上商城提供以下三种业务咨询方式:
1.在线客服:点击机器人图标进入后可转人工。
2.网上商城服务热线: 4001-521-521
3.服务类供应商咨询QQ群:*;货物类供应商咨询QQ群:*。
请按业务类型申请进群,进群时请备注“公司名字+个人名字”。
业务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1: (略) 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
附件4: (略) 网上商城品目表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 (略) 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现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入驻。
一、征集原则
供应商征集遵循“标准统一、一地征集、全市通用”的原则。
二、征集范围
满足供应商入驻条件,所经营商品、 (略) 上商城品目分类以内,自愿遵 (略) 上商城相关管理要求的供应商。
网上商城暂不接受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联合体的入驻申请,亦不接受非中国大*企业的入驻申请。
网上商城包括自采商城、 (略) ,在自采商城进行货物类交易, (略) 进行服务类交易。网上商城供应商分为货物类经销商和服务类经销商。
三、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 (略) 上商城用户提供优质优价商品和服务的能力。
(五)供应商所经营商品 (略) 上商城品目分类以内 (详见附件4)。
(六)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四、征集时间
自2024年11月6日开始征集供应商,实行常态化征集,动态管理。
五、征集入围
(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发布日期实施。
(二)凡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可自愿申请入驻自采商 (略) 。
(三)供应商经审核合格后入驻自采商 (略) ,并自行上架商品、发布服务标准等信息。
六、入驻流程
供应商入驻实行“信用+承诺”方式, (略) 上商城系统提交入驻申请材料。(资质模板详见附件3)
(一) (略) (略) 址
htt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
(二)供应商注册账号,完成账号登录后,提交入驻协议申请,等待入驻协议核验通过后,进行商品、服务的上架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七、入驻说明
(一)供应商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入驻品目要求及自身服务能力,如实提交材料、填报信息。
(二)相关法律法规、网上商城管理有新的制度要求时,导致品目、交易规则、商品上架、供应商入驻资格等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应重新征集。
(三)交易服务费用结算说明:
供应商在完成交易后按照成交金额1%缴纳交易服务费。供应商可查看系统中的对账单,按照已生成的账单进行结算,若逾期未结算将无法进行后续采购交易。
(四)为方便各用户咨询,网上商城提供以下三种业务咨询方式:
1.在线客服:点击机器人图标进入后可转人工。
2.网上商城服务热线: 4001-521-521
3.服务类供应商咨询QQ群:*;货物类供应商咨询QQ群:*。
请按业务类型申请进群,进群时请备注“公司名字+个人名字”。
业务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1: (略) 网上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
附件4: (略) 网上商城品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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