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郝寨保障房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结算审计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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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郝寨保障房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结算审计沛县-

沛县郝寨保障房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结算审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6:36:35】

(略) (单位)沛县郝寨保障房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结算审计(中介服务项目)将在 (略) 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 (略) 沛县 (略) 南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总建筑面积*.61㎡。包含绿化、景观、道路、铺装、 (略) 、围墙、路灯、地库采暖和通风、弱电智能化(小区视频监控、楼宇对讲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车辆识别系统,弱电机房设备,地上地下综合布线,配管、配线等安装)等配套工程,不含背景音乐和公建用电。

3.比选内容范围:工程造价审计

4.服务事项:工程造价咨询

5.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60天

6.比 (略) 间:最低限价1.8%,最高限价2.2%(核减额乘以中标费率)

二、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 (略) , (略) 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项目需配备不少于3名审计人员,其中主审需具备注册造价师(一级造价师),且熟悉建筑工程。

2.其他要求:1.保证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沛县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监督办法》(沛政发〔2003〕103号)、《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暂行办法》(沛政办发〔2009〕34号)等相关 (略) 的内部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实施审计。负责审计事项的调查取证、分析判断和归纳,负责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的编制;负责审计中疑难问题技术经济指标的收集和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 (略) 出具结论性文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 (略) 汇报; (略) 的业务监督和对查证问题的 (略) 理意见。

3.严格按照投标书中的保证审计质量的措施、质量控制制度、审计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开展审计工作。

4.无特殊原因,不能中止或拖延项目的审计工作,如确实无法承担此项业务,应提前10天提交书面说明,我局将给 (略) 理,并将该业务另行分配。

5.按照“谁审计谁立卷”的原则,对委托审计项目,根据行业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但归档资料中应不缺少以下主要内容:审核报告、工程审定单、经济指标分析表、审计结果等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审批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资料交接清单等资料。

⒍ (略) 提交审核报告时,同时提供工程结算审定单、经济指标分析表、审核结果资料,并报送审计过程中形成的电子资料。

7.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复审,按造价核减金额的费率和《 (略) 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考核办法》中确定的扣减费用进行结算费用。

8.中标 (略) 领取结算资料时,需提供至少2名项目审计人员的一级造价师证书、身份证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7日 18: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乔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沛 (略) 县政府东楼

项目委托方: (略)

2024年11月05日 16:36:35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比选起始时间

比选结束时间

最低限价

最高限价

比选类型

1

*

沛县郝寨保障房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结算审计

2024年11月07日 17:00:00

2024年11月07日 18:00:00

1.8%(核减额乘以中标费率)

2.2%(核减额乘以中标费率)

邀请选取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沛县郝寨保障房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doc

沛县郝寨保障房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结算审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6:36:35】

(略) (单位)沛县郝寨保障房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结算审计(中介服务项目)将在 (略) 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 (略) 沛县 (略) 南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总建筑面积*.61㎡。包含绿化、景观、道路、铺装、 (略) 、围墙、路灯、地库采暖和通风、弱电智能化(小区视频监控、楼宇对讲系统、门禁系统、电子巡更、车辆识别系统,弱电机房设备,地上地下综合布线,配管、配线等安装)等配套工程,不含背景音乐和公建用电。

3.比选内容范围:工程造价审计

4.服务事项:工程造价咨询

5.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60天

6.比 (略) 间:最低限价1.8%,最高限价2.2%(核减额乘以中标费率)

二、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 (略) , (略) 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项目需配备不少于3名审计人员,其中主审需具备注册造价师(一级造价师),且熟悉建筑工程。

2.其他要求:1.保证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沛县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监督办法》(沛政发〔2003〕103号)、《关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暂行办法》(沛政办发〔2009〕34号)等相关 (略) 的内部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实施审计。负责审计事项的调查取证、分析判断和归纳,负责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的编制;负责审计中疑难问题技术经济指标的收集和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 (略) 出具结论性文件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 (略) 汇报; (略) 的业务监督和对查证问题的 (略) 理意见。

3.严格按照投标书中的保证审计质量的措施、质量控制制度、审计实施方案和服务承诺开展审计工作。

4.无特殊原因,不能中止或拖延项目的审计工作,如确实无法承担此项业务,应提前10天提交书面说明,我局将给 (略) 理,并将该业务另行分配。

5.按照“谁审计谁立卷”的原则,对委托审计项目,根据行业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但归档资料中应不缺少以下主要内容:审核报告、工程审定单、经济指标分析表、审计结果等资料;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审批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开工报告、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资料交接清单等资料。

⒍ (略) 提交审核报告时,同时提供工程结算审定单、经济指标分析表、审核结果资料,并报送审计过程中形成的电子资料。

7.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复审,按造价核减金额的费率和《 (略) 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考核办法》中确定的扣减费用进行结算费用。

8.中标 (略) 领取结算资料时,需提供至少2名项目审计人员的一级造价师证书、身份证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7日 18:0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邀请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乔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沛 (略) 县政府东楼

项目委托方: (略)

2024年11月05日 16:36:35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比选起始时间

比选结束时间

最低限价

最高限价

比选类型

1

*

沛县郝寨保障房项目一期附属配套工程结算审计

2024年11月07日 17:00:00

2024年11月07日 18:00:00

1.8%(核减额乘以中标费率)

2.2%(核减额乘以中标费率)

邀请选取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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