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收取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眉山 (略) 开户行:成都银行眉山分行 银行账号:6070 2010 2200 8840 0015 (二)保证金交纳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无效。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保证金的退还: 退款方式: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交款账户。 注:1.各潜在供应商在银行转账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3.采购人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或邀请及谈判文件的要求结算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4.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谈判文件总则有关规定。 (四)保证金采购人不退还情形: 1.违反公告或邀请及谈判文件有关规定、约定的; 2.被确认资格后,拒绝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 3.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拒绝领取、签收成交通知书,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5.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若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 (略) 理认定的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17:00前,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交纳保证金后持交纳凭证于眉 (略) 领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领取地址: (略) (略)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431联系人:刘亚永
联系电话:#
(二)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三)谈判地点: (略) (略)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416。
响应文件由潜在供应商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七、公告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谈判文件。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 刘亚永 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 (略)
2024年11月5日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收取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眉山 (略) 开户行:成都银行眉山分行 银行账号:6070 2010 2200 8840 0015 (二)保证金交纳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无效。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保证金的退还: 退款方式: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交款账户。 注:1.各潜在供应商在银行转账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3.采购人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或邀请及谈判文件的要求结算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4.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谈判文件总则有关规定。 (四)保证金采购人不退还情形: 1.违反公告或邀请及谈判文件有关规定、约定的; 2.被确认资格后,拒绝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 3.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拒绝领取、签收成交通知书,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5.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若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 (略) 理认定的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17:00前,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交纳保证金后持交纳凭证于眉 (略) 领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领取地址: (略) (略)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431联系人:刘亚永
联系电话:#
(二)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三)谈判地点: (略) (略)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416。
响应文件由潜在供应商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七、公告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谈判文件。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 刘亚永 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 (略)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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