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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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山 (略) 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二)采购人:眉山 (略) (三)预算:本次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不得高于#元(即≤#元),高于#元的视为无 (略) 理。 (四)采购需求: 本次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以眉山 (略) (暂定名)为主体开展2021-2023年度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2024年第3季度模拟合并报表审核,并出具 (略) 2021-2023年度模拟审计报告、审核2024年第3季度模拟财务报表等。(其余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供应产品及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服务;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备案证明。 3.至少完成过2个模拟审计报告业务相关的审计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审计公告等资料等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收取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眉山 (略) 开户行:成都银行眉山分行 银行账号:6070 2010 2200 8840 0015 (二)保证金交纳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无效。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保证金的退还: 退款方式: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交款账户。 注:1.各潜在供应商在银行转账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3.采购人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或邀请及谈判文件的要求结算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4.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谈判文件总则有关规定。 (四)保证金采购人不退还情形: 1.违反公告或邀请及谈判文件有关规定、约定的; 2.被确认资格后,拒绝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 3.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拒绝领取、签收成交通知书,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5.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若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 (略) 理认定的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17:00前,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交纳保证金后持交纳凭证于眉 (略) 领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领取地址: (略) (略)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431

联系人:刘亚永

联系电话:#

(二)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三)谈判地点: (略) (略)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416。

响应文件由潜在供应商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七、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谈判文件。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刘亚永 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 (略)

2024年11月5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山 (略) 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二)采购人:眉山 (略) (三)预算:本次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不得高于#元(即≤#元),高于#元的视为无 (略) 理。 (四)采购需求: 本次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以眉山 (略) (暂定名)为主体开展2021-2023年度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2024年第3季度模拟合并报表审核,并出具 (略) 2021-2023年度模拟审计报告、审核2024年第3季度模拟财务报表等。(其余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供应产品及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服务;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备案证明。 3.至少完成过2个模拟审计报告业务相关的审计服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审计公告等资料等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收取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眉山 (略) 开户行:成都银行眉山分行 银行账号:6070 2010 2200 8840 0015 (二)保证金交纳期限: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无效。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保证金的退还: 退款方式: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交款账户。 注:1.各潜在供应商在银行转账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3.采购人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或邀请及谈判文件的要求结算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4.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谈判文件总则有关规定。 (四)保证金采购人不退还情形: 1.违反公告或邀请及谈判文件有关规定、约定的; 2.被确认资格后,拒绝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 3.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人合法权益的; 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拒绝领取、签收成交通知书,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5.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若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 (略) 理认定的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17:00前,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交纳保证金后持交纳凭证于眉 (略) 领取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领取地址: (略) (略)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431

联系人:刘亚永

联系电话:#

(二)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三)谈判地点: (略) (略)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A座416。

响应文件由潜在供应商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送达。七、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谈判文件。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刘亚永 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 (略)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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