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整编成果体系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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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整编成果体系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目标整编成果体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现将我部目标整编成果体系项目需求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目标整编成果体系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预算:预计#元(待最终确定,以后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写明的预算为准)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综合运用倾斜摄影、人工建模、正摄影像、街景采集等技术,围绕 (略) 域信息采集转换为数据资源,重点开展倾斜摄影、三维建模、街景数据采集整编等方面建设,为辅助决策、保障遂行任务提供精准、及时、可靠的数据保障。

五、组织实施

(一)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综合各项评审得分进行排名,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分类,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属于通用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级以上(含)测绘资质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原型测评组织:本项目不组织原型测评。

(五)评审方法选择: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排名,选定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

(六)合同履约要求

1.验收合格条件

(1)技术资料齐全;

(2)数据质量、加载运行达到招标技术要求并通过#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并由#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经验收小组签字确认;

(4)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本项目质量与技术要求的,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货和返工。若中标人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相关损失。

2.违约责任

(1)#方未经#方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当向#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货,或交货时间影响#方任务实施,#方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方应当给予足额赔偿;

(2)#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方或产品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方要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3)#方需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每迟付一天按违约金额1‰。向#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

3. (略) 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一致的,#方或者#方向本项目物资采购站反映情况,请求第一 (略) 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方采购管理部门请求第二 (略) 理。

(3)调解不成功的,#方或者#方应向#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方所在 (略) 提起诉讼。仲裁费、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4.专利权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方及其他使用单位在使用本项目数据资源、软件工具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控告。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有关资料。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公示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的形式递交我单位(邮箱:*@*63.com),联系人:陈女士 025-#。

(二)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理由和修改建议。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目标整编成果体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现将我部目标整编成果体系项目需求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目标整编成果体系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预算:预计#元(待最终确定,以后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写明的预算为准)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综合运用倾斜摄影、人工建模、正摄影像、街景采集等技术,围绕 (略) 域信息采集转换为数据资源,重点开展倾斜摄影、三维建模、街景数据采集整编等方面建设,为辅助决策、保障遂行任务提供精准、及时、可靠的数据保障。

五、组织实施

(一)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综合各项评审得分进行排名,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分类,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属于通用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级以上(含)测绘资质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原型测评组织:本项目不组织原型测评。

(五)评审方法选择: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排名,选定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

(六)合同履约要求

1.验收合格条件

(1)技术资料齐全;

(2)数据质量、加载运行达到招标技术要求并通过#方组织的专家评审;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并由#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经验收小组签字确认;

(4)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本项目质量与技术要求的,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货和返工。若中标人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相关损失。

2.违约责任

(1)#方未经#方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当向#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货,或交货时间影响#方任务实施,#方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方应当给予足额赔偿;

(2)#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方或产品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方要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3)#方需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每迟付一天按违约金额1‰。向#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

3. (略) 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一致的,#方或者#方向本项目物资采购站反映情况,请求第一 (略) 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方采购管理部门请求第二 (略) 理。

(3)调解不成功的,#方或者#方应向#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方所在 (略) 提起诉讼。仲裁费、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4.专利权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方及其他使用单位在使用本项目数据资源、软件工具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控告。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有关资料。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公示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的形式递交我单位(邮箱:*@*63.com),联系人:陈女士 025-#。

(二)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理由和修改建议。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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