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服务贸易统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度服务贸易统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科学有效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根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对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的有关要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服务贸易统计服务项目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现就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202 (略) 服务贸易统计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完善重点监测企业数据库
1.加强与重点监测企业的沟通和联系。督促企业通过“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每月月底前及时报送当月数据,做到应统尽统。
2.扩充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名录。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获取服务贸易各领域企业信息,梳理重点监测企业(近三年任意一年服务进口额或出口额达到(略)美元及以上的企业),纳入服务贸易统计监测。
(二)统计服务工作
1.政策宣传
采取线上视频和线下培训结合的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包括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知识、财税和金融政策、操作实务等内容,为企业、园区和相关机构等解答疑问, (略) 开展纳统工作、相关企业开展合同数据填报工作做好服务。
2.走访企业
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走访企业、园区,积极与(但不限于)光谷软件园、软件新城、未来科技城、金融港、生物 (略) 沟通,积极上门联系企业,开展统计业务辅导,动员企业及时填报数据,协助扩大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入库。同时调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解答企业在政策方面相关问题。
线上工作安排:继续推广已有的线上服务贸易政策宣传小视频;新增6期服务贸易行业相关视频内容,制品由服务商制作。
线下走访安排:走访至少50家企业,并辅导宣传服务贸易相关知识与政策。
政策宣讲安排:深入 (略) ,进行不少于4场政策宣讲会。
3.统计工作协助
(1) (略)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项目下数据为依据,结合商务、出入境管理、旅游、教育等部门服务贸易相关数据,以及各大高校、企业信息公开数据,力争做到应统尽统。
(2) (略) ( (略) )服务进出口情况统计及其他数据整理需求。
(3) (略) 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监测和服务外包企业统计工作,全年新增纳统企业50家。
(三) (略) 服务贸易统计报告
1.数据汇总、分析。对网上直报和专项调研等来源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统计数据汇总表。
2、开展数据分析,编制统计报告。 (略) 服务贸易总量、行业结构、国别,与“ (略) ” (略) 场服务贸易发展情况等进行分析, (略) 服务贸易现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工作要求
1.数据统计
数据来源要求真实、准确、覆盖面广,能反映服务贸易运行实际情况。保持与相关部门沟通,按时更新相关部门数据,在科学设计、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
2.分析报告
要求分析观点明确、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反映问题具体、建议有针对性,并搭配相应有效图表表述, (略) 企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分析知识密集型服务、数字贸易等领域发展新趋势,提出工作建议。
3.政策辅导
以一对一上门辅导为主,针对性强、清晰明确,内容主要针对企业痛点和需求,如统计系统业务操作、支持政策解读等。要侧重协助吸纳新企业纳统入库,定期发放问卷,收集企业运行情况,反馈企业困难和诉求。
四、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一年。
五、服务金额
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略)元人民币。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截止提交报名表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财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 (略) 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
7、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8、近年类似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
9、对照采购内容及要求制定的统计服务工作方案及报价明细表。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 (略) 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文件正本中须编入彩色扫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黑白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 (略) 理。供应商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告期限及报名
公告期限为5天。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公告期内报名。报名时须密封提交报名表1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评审资料收取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式5份,密封递送。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2、送达地点: (略) (略) (略) 27- (略) (略) 6号楼403室。
十、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27- (略) (略) 6号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服 (略) (略)
为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科学有效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根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对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的有关要求,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服务贸易统计服务项目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现就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202 (略) 服务贸易统计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完善重点监测企业数据库
1.加强与重点监测企业的沟通和联系。督促企业通过“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每月月底前及时报送当月数据,做到应统尽统。
2.扩充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名录。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获取服务贸易各领域企业信息,梳理重点监测企业(近三年任意一年服务进口额或出口额达到(略)美元及以上的企业),纳入服务贸易统计监测。
(二)统计服务工作
1.政策宣传
采取线上视频和线下培训结合的方式进行政策宣讲,包括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知识、财税和金融政策、操作实务等内容,为企业、园区和相关机构等解答疑问, (略) 开展纳统工作、相关企业开展合同数据填报工作做好服务。
2.走访企业
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走访企业、园区,积极与(但不限于)光谷软件园、软件新城、未来科技城、金融港、生物 (略) 沟通,积极上门联系企业,开展统计业务辅导,动员企业及时填报数据,协助扩大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入库。同时调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解答企业在政策方面相关问题。
线上工作安排:继续推广已有的线上服务贸易政策宣传小视频;新增6期服务贸易行业相关视频内容,制品由服务商制作。
线下走访安排:走访至少50家企业,并辅导宣传服务贸易相关知识与政策。
政策宣讲安排:深入 (略) ,进行不少于4场政策宣讲会。
3.统计工作协助
(1) (略)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项目下数据为依据,结合商务、出入境管理、旅游、教育等部门服务贸易相关数据,以及各大高校、企业信息公开数据,力争做到应统尽统。
(2) (略) ( (略) )服务进出口情况统计及其他数据整理需求。
(3) (略) 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监测和服务外包企业统计工作,全年新增纳统企业50家。
(三) (略) 服务贸易统计报告
1.数据汇总、分析。对网上直报和专项调研等来源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统计数据汇总表。
2、开展数据分析,编制统计报告。 (略) 服务贸易总量、行业结构、国别,与“ (略) ” (略) 场服务贸易发展情况等进行分析, (略) 服务贸易现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工作要求
1.数据统计
数据来源要求真实、准确、覆盖面广,能反映服务贸易运行实际情况。保持与相关部门沟通,按时更新相关部门数据,在科学设计、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
2.分析报告
要求分析观点明确、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反映问题具体、建议有针对性,并搭配相应有效图表表述, (略) 企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分析知识密集型服务、数字贸易等领域发展新趋势,提出工作建议。
3.政策辅导
以一对一上门辅导为主,针对性强、清晰明确,内容主要针对企业痛点和需求,如统计系统业务操作、支持政策解读等。要侧重协助吸纳新企业纳统入库,定期发放问卷,收集企业运行情况,反馈企业困难和诉求。
四、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一年。
五、服务金额
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略)元人民币。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截止提交报名表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财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 (略) 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
7、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8、近年类似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
9、对照采购内容及要求制定的统计服务工作方案及报价明细表。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 (略) 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文件正本中须编入彩色扫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黑白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 (略) 理。供应商应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告期限及报名
公告期限为5天。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公告期内报名。报名时须密封提交报名表1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评审资料收取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式5份,密封递送。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2、送达地点: (略) (略) (略) 27- (略) (略) 6号楼403室。
十、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略) 27- (略) (略) 6号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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