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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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民委员会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12:0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9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林工0596-*

项目概况

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PL漳(购)招[2024]045号

项目名称: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谈判保证金(元)

1

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1

*.06

建筑业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可选择资格承诺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选择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谈判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24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2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            

联系方式:刘工、林工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林工

电 话:  05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民委员会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12:0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9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林工0596-*

项目概况

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PL漳(购)招[2024]045号

项目名称: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谈判保证金(元)

1

安厚镇美峰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

1

*.06

建筑业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可选择资格承诺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选择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谈判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24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2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平和县安厚镇美峰村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8室            

联系方式:刘工、林工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林工

电 话:  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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