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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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项目

2.2招标范围: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 (略) 华新 (略) 交汇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相关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 (略) 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内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应无其他在服项目。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略) ”(http://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 至2024年11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4)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注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联系人、(4)联系电话、(5)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递交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 (略) 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满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华新 (略) 交汇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 (略)

办公地址: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百伶、范鑫鑫、张丽、邹畅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 (略) 纪检监察部


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项目

2.2招标范围:展馆消防系统维保及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 (略) 华新 (略) 交汇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符合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相关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 (略) 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内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应无其他在服项目。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略) ”(http://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 至2024年11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4)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注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联系人、(4)联系电话、(5)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递交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 (略) 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满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华新 (略) 交汇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 (略)

办公地址: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百伶、范鑫鑫、张丽、邹畅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 (略) 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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