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审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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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审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我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拟委托具备资质的机 (略) 2023-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进行审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审计项目

2.项目概况: (略)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2023年和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使用的合规性与合法性进行审计,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审计调查整改报告,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招标人: (略) 卫健委

4.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5.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公开询价,总价不超3.*元。

6.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7.资金支付方式:服务验收合格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一次性付款。采购人将根据审计服务和审计报告合规性、完整性有权采取拒付款、索赔或终止合同等措施。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 (略) 罚的记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

四、报价文件要求

1.各报价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做出响应情况说明(优于、响应、不满足),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按包报价,不报价的删除相应包号条目);请将报价单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密封后递交或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报价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明细单、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组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书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3.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行为,报 (略) 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函递交时限

1.2024年11月8日17时前(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递交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新村20栋104室)。

2.2024年11月11日上午9时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开标。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

1.根据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委将召开会议进行评标,根据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视为废标。

2. (略) 政府卫健委信息公开栏公布第一成交供应商;若该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将递补第二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报价单位一旦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所有采购活动。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外,中标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所有采购活动。

3.本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凡有下列之一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①未密封;

②未加盖公章;

③未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报价;

④报价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

⑤逾期送达。

八、联系方式

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人民新村20栋104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56-*(08:00-12:00; 14:30-17:30)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年11月5日

我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拟委托具备资质的机 (略) 2023-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进行审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审计项目

2.项目概况: (略)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2023年和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收支情况、使用的合规性与合法性进行审计,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审计调查整改报告,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招标人: (略) 卫健委

4.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5.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公开询价,总价不超3.*元。

6.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7.资金支付方式:服务验收合格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一次性付款。采购人将根据审计服务和审计报告合规性、完整性有权采取拒付款、索赔或终止合同等措施。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 (略) 罚的记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

四、报价文件要求

1.各报价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做出响应情况说明(优于、响应、不满足),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按包报价,不报价的删除相应包号条目);请将报价单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密封后递交或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报价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明细单、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组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书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3.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行为,报 (略) 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函递交时限

1.2024年11月8日17时前(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递交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略) 人民新村20栋104室)。

2.2024年11月11日上午9时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开标。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

1.根据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委将召开会议进行评标,根据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视为废标。

2. (略) 政府卫健委信息公开栏公布第一成交供应商;若该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将递补第二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报价单位一旦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所有采购活动。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外,中标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所有采购活动。

3.本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凡有下列之一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①未密封;

②未加盖公章;

③未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报价;

④报价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

⑤逾期送达。

八、联系方式

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人民新村20栋104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56-*(08:00-12:00; 14:30-17:30)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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