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区物业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三校区物业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物业服务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 (略) 物业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略)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第五中学校

地址: (略) (略) 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4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17-*

(略) (略)

2024年11月06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况

(略) 物业服务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 (略) 物业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略) (略)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3号二号楼6楼采监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第五中学校

地址: (略) (略) 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双塔街13号绿地智慧城4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17-*

(略) (略)

2024年11月06日


相关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