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略) 连续性床旁血液净化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连续性床旁血液净化等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如有特殊原因,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心肺复苏机1台、注射泵10台、输液泵10台、生物安全柜1台、医用低温冰箱1台、心电图机2台、输液车2台、转运平车2台、护理车2台、手持式血氧饱和度监测仪10台、移动空气消毒机5台、除颤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如有特殊原因,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系统1套、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如有特殊原因,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如有特殊原因,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如有特殊原因,双方另行约定。(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01包: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包组(00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02包: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包组(002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03包: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包组(003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04包: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包组(004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05包: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包组(005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均需满足如下要求:生产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所供产品归属Ⅰ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归属Ⅱ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经营备案凭证,归属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纸质备份文件 (略) (略) ( (略) (略) 36号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自主学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为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