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村南派石艺发源地文化园主体建设工程
五峰村南派石艺发源地文化园主体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五峰村南派石艺发源地文化园主体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为*元,建筑面积:1851.88m2、层数:地上4层、檐口高度:19.8m。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851.88m2;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851.88m2,地上4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8时00分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采取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略) ;
帐 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下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险保函应或②电子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3.本 (略) 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 (略) 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 (略) 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 (略) (http://**)、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略)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民委员会
地 址: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惠安县螺阳镇霞 (略) 608号13座02户,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小吴
(略) 名称:易交易 (略) ;
网址:http://**;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华大街道体 (略) 801号7楼随行易交易(泉州) (略) 。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五峰村南派石艺发源地文化园主体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造价为*元,建筑面积:1851.88m2、层数:地上4层、檐口高度:19.8m。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851.88m2;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851.88m2,地上4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8时00分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采取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略) ;
帐 号: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下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险保函应或②电子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3.本 (略) 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 (略) 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 (略) 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 (略) (http://**)、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略)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民委员会
地 址: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惠安县螺阳镇霞 (略) 608号13座02户,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小吴
(略) 名称:易交易 (略) ;
网址:http://**;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略) 华大街道体 (略) 801号7楼随行易交易(泉州) (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