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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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一、本项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 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略) 水务(集团) (略)

代理人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供货期

60个日历日,即:接到比选人供货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验收及安装调试。

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

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供货资格和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供应商。

2、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要求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以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与本项目拟供产品同品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销售业绩)。

3、比选申请人为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如中选本项目,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个日历日内提供拟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本项需提供相关承诺。

4、2021年1月1日至今,比选申请人未因信用、行贿受贿行为、所供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5、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采用邮件的形式,*@*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是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五)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如有)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3:30时前。

必须采用邮寄方式投交,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或现场递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二)比选申请文件邮寄地点: (略) 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备注:包裹封面或快递单号请备注各比选申请人名称)。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24年11月20日13:3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

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比选人不组织比选申请人到场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 (略) 水务(集团)有限 (略) 站(网址http://**)。

八、公告发布媒介:

比选公告 (略) 水务(集团)有限 (略) 站(网址http://**)。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水务(集团) (略)

代理人: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

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0816-*

2024年11月6日


比选公告

一、本项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 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略) 水务(集团) (略)

代理人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供货期

60个日历日,即:接到比选人供货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验收及安装调试。

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

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供货资格和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供应商。

2、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要求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以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与本项目拟供产品同品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销售业绩)。

3、比选申请人为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如中选本项目,须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个日历日内提供拟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本项需提供相关承诺。

4、2021年1月1日至今,比选申请人未因信用、行贿受贿行为、所供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5、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采用邮件的形式,*@*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是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五)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如有)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3:30时前。

必须采用邮寄方式投交,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或现场递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二)比选申请文件邮寄地点: (略) 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备注:包裹封面或快递单号请备注各比选申请人名称)。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24年11月20日13:3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

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比选人不组织比选申请人到场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 (略) 水务(集团)有限 (略) 站(网址http://**)。

八、公告发布媒介:

比选公告 (略) 水务(集团)有限 (略) 站(网址http://**)。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水务(集团) (略)

代理人: (略) 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

联系人: 马工

联系电话:0816-*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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