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间委托管理服务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太平间委托管理服务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福 (略) 太平间委托管理服务遴选项目
2. 项目地点: (略) 420号。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营业执照。
3. 委托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4. 财务状况报告(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5.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 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9.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10.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 供应商黑名单,院方有权在今后采购活动中拒绝接受其投标材料。
上述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备注: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在福 (略) 官网(http://**)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信息(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等),并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或14:00-17:00,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前往福 (略) 总务科报名。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1-#
四、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胶装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胶装密封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提交地点为福 (略) 总务科,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者拒收。
六、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时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 (略) 科研楼一楼总务科
备注:
1. 未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有涉及招标文件内容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福 (略) 官网通知,以最新公告为准。
八、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
3、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 (略) 理, (略) 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十、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
十一、监督电话
在采购报名、采购调研等采购过程中有任何异议, (略) 监督科室。电话:#-8407;#-8467。
福 (略)
2024年11月6日
1. 项目名称:福 (略) 太平间委托管理服务遴选项目
2. 项目地点: (略) 420号。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营业执照。
3. 委托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4. 财务状况报告(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5.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 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分包。
9.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10.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 供应商黑名单,院方有权在今后采购活动中拒绝接受其投标材料。
上述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备注: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在福 (略) 官网(http://**)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信息(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等),并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或14:00-17:00,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前往福 (略) 总务科报名。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1-#
四、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招标人将随时解答。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及递交
1、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胶装并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胶装密封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提交地点为福 (略) 总务科,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者拒收。
六、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时
2、评标时间:开标后即开始评标。
3、地点:福 (略) 科研楼一楼总务科
备注:
1. 未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有涉及招标文件内容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福 (略) 官网通知,以最新公告为准。
八、评标原则及办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
3、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 (略) 理, (略) 未来的项目招标中被拒绝接受投标。
九、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
1、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照国家规范文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解释依照国家规范文本。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十、其他未详尽事宜
依照国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
十一、监督电话
在采购报名、采购调研等采购过程中有任何异议, (略) 监督科室。电话:#-8407;#-8467。
福 (略)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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