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聘编外聘用护理人员公告11-6
2024年招聘编外聘用护理人员公告11-6
(略) 业务发展需要,计划招聘30名编外聘用护理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本公告:
一、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编外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及学位要求 | 资格要求 |
1 | 临床护理人员 | 01 | 10 | 护理学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护士资格证 |
2 | 临床护理人员 | 02 | 10 | 护理学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护士资格证 |
3 | 临床护理人员 | 03 | 10 | 护理学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护士资格证 |
三、招聘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略) 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1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 (略) 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党纪、 (略) 分尚 (略) 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6.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不能坚持 (略) 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8.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 (略) 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略) 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3日下午17:00 (略) 上报名系统(http://**)提交报考申请,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略) 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 (略) (略) 2024年招聘编外聘用护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到200K之间)。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 (略) 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 (略) 上资格初审环节。 (略) 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2024年11月13日17:00前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的,报名信息无法进入审核流程,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4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 (略) 上报名系统(htt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查不合格的,将在系统内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已提交报考申请但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1月13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1月13日17: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1.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 (略) (略) 审核同意后予以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 (略) (略) 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5日下午17: (略) 上报名系统(http://**)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下午17: (略) 上报名系统(http://**)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后报考人员自己放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
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
科目:医疗卫生类(护理岗位)《医疗综合知识》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纸质件参加笔试。
笔试成 (略) (略) 官网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 (略) (略) 官网复审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 (略) 理规定》等有 (略) 理。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 (略) 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情形”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 (略) (略) 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 (略) (略)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未尽事宜解释 (略) (略) 人力资源科所有。咨询电话:0858-*
(略) (略)
2024年11月6日
(略) 业务发展需要,计划招聘30名编外聘用护理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本公告:
一、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编外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及学位要求 | 资格要求 |
1 | 临床护理人员 | 01 | 10 | 护理学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护士资格证 |
2 | 临床护理人员 | 02 | 10 | 护理学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护士资格证 |
3 | 临床护理人员 | 03 | 10 | 护理学类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护士资格证 |
三、招聘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略) 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1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 (略) 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党纪、 (略) 分尚 (略) 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6.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不能坚持 (略) 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8.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 (略) 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略) 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3日下午17:00 (略) 上报名系统(http://**)提交报考申请,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略) 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 (略) (略) 2024年招聘编外聘用护理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到200K之间)。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 (略) 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 (略) 上资格初审环节。 (略) 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2024年11月13日17:00前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的,报名信息无法进入审核流程,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4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 (略) 上报名系统(http://**)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查不合格的,将在系统内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已提交报考申请但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1月13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4年11月13日17: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1.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 (略) (略) 审核同意后予以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 (略) (略) 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5日下午17: (略) 上报名系统(http://**)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下午17: (略) 上报名系统(http://**)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后报考人员自己放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
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
科目:医疗卫生类(护理岗位)《医疗综合知识》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纸质件参加笔试。
笔试成 (略) (略) 官网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 (略) (略) 官网复审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 (略) 理规定》等有 (略) 理。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 (略) 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情形”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 (略) (略) 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 (略) (略)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未尽事宜解释 (略) (略) 人力资源科所有。咨询电话: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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