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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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略)QT-(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已由咸丰县发 (略) 以咸发改审批【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昌明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州昌明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链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略)万元整(¥(略).00元),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 (略) ”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各乡(集)镇、区。
建设规模: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包括垃圾分类亭、焚烧炉体、喷淋除臭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包括垃圾分类亭、焚烧炉体、喷淋除臭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略).00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略)“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略)“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方法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恩施土家族苗 (略) (网址:http://**)、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徐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略)
备注:/
招标人:恩施州昌明 (略)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81-1号
招标人邮编:(略)
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略)
招标人电子邮箱:
(略) 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链友 (略)
代理地址:咸 (略) 一巷32号
代理邮编:(略)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718-(略)
代理电子邮箱:
(略) 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11月06日
备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略)QT-(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已由咸丰县发 (略) 以咸发改审批【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州昌明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州昌明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链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略)万元整(¥(略).00元),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 (略) ”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各乡(集)镇、区。
建设规模: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包括垃圾分类亭、焚烧炉体、喷淋除臭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咸丰县乡集镇垃圾一体化建设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包括垃圾分类亭、焚烧炉体、喷淋除臭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
计划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略).00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 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略)“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略)“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方法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恩施土家族苗 (略) (网址:http://**)、 (略)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徐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略)
备注:/
招标人:恩施州昌明 (略)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81-1号
招标人邮编:(略)
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略)
招标人电子邮箱:
(略) 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链友 (略)
代理地址:咸 (略) 一巷32号
代理邮编:(略)
代理联系人:徐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718-(略)
代理电子邮箱:
(略) 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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