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市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4年西安市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南口 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21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01
项目名称: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本次项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服务 |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_标包1 | 1项 |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5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南口 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
时间:2024-11-21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 3 层第二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2、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售后不退;
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免费获取。
4、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磋商文件的,如不参本项目磋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上报情况。供应商一年以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况,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5、本次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南二环西段88号
联系方式:029-#-8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联系方式:029-#转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 周楚杰 蔡丹
联系方式:029-#转8023
(略)
2024年11月07日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南口 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21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01
项目名称: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本次项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服务 |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_标包1 | 1项 |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人才服务中心20 (略) 人才政策宣传活动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5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南口 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
时间:2024-11-21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 3 层第二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及线下报名;
2、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报名;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com;报名成功的,我公司将以邮件回复;售后不退;
3、线下报名: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免费获取。
4、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磋商文件的,如不参本项目磋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上报情况。供应商一年以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况,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5、本次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南二环西段88号
联系方式:029-#-8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联系方式:029-#转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 周楚杰 蔡丹
联系方式:029-#转8023
(略)
2024年11月0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