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人员被装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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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辅助人员被装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警务辅助人员被装购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略)6

项目名称:警务辅助人员被装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天

采购包2: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服装类产品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 或公安部《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苍 (略) ;联系电话:0839-(略);地址: (略) 苍 (略) 中段39号;邮政编码:(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 (略)

地址: (略)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元鑫和 (略)

地址: (略) 苍溪县陵 (略) 东段17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略)

广元鑫和 (略)

2024年11月06日


项目概况

警务辅助人员被装购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略)6

项目名称:警务辅助人员被装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天

采购包2: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服装类产品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 或公安部《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苍 (略) ;联系电话:0839-(略);地址: (略) 苍 (略) 中段39号;邮政编码:(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 (略)

地址: (略)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元鑫和 (略)

地址: (略) 苍溪县陵 (略) 东段17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略)

广元鑫和 (略)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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