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训室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室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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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训室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室设备招标公告

华坪县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训室(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室)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华 (略) 拟对华 (略)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训室(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室)设备采购项目以 询价 方式组织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华 (略)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训室(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室)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3采购金额: (略).00元

1.4采购限价: (略).00元(大写:(略)(略)(略)万(略)千元整)

1.5采购需求:

(略).jpg

1.6交货地点:华 (略) (采购方指定地点)

1.7交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2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询价申请;

2.2.4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报价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2.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3.获取方式:相关的文件资料请到华 (略) 订阅号中发布的公告中自行下载获取。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时间:2024年11月13日之前。

4.2地点:华 (略) 采购办。

五、报价文件的开启

5.1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时(如遇特殊情况往后顺延)。

5.2地点:华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由成交双方在合同内约定。

2、货物质量及验收

2.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相一致。

2.2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货物的规格、参数、要求、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报价人向采购人、华 (略) 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

2.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华 (略) 递交的报价文件正、副本,将作为采购人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依据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正、副本的内容对报价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2.4报价人所提供货物的相关参数与询价文件要求参数如有偏离,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中如实填报,且必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参数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4、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华 (略) 订阅号》上发布。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方:华 (略)

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略)

2024年11月06日

华坪县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训室(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室)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华 (略) 拟对华 (略)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训室(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室)设备采购项目以 询价 方式组织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华 (略)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实训室(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室)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3采购金额: (略).00元

1.4采购限价: (略).00元(大写:(略)(略)(略)万(略)千元整)

1.5采购需求:

(略).jpg

1.6交货地点:华 (略) (采购方指定地点)

1.7交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2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询价申请;

2.2.4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报价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 (略) (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2.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3.获取方式:相关的文件资料请到华 (略) 订阅号中发布的公告中自行下载获取。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时间:2024年11月13日之前。

4.2地点:华 (略) 采购办。

五、报价文件的开启

5.1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时(如遇特殊情况往后顺延)。

5.2地点:华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由成交双方在合同内约定。

2、货物质量及验收

2.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相一致。

2.2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货物的规格、参数、要求、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报价人向采购人、华 (略) 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

2.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华 (略) 递交的报价文件正、副本,将作为采购人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依据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正、副本的内容对报价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2.4报价人所提供货物的相关参数与询价文件要求参数如有偏离,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中如实填报,且必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参数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4、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华 (略) 订阅号》上发布。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方:华 (略)

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略)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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