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机场陆侧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拓展建设项目硬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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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机场陆侧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拓展建设项目硬件部分

虹桥机场陆侧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拓展建设项目(硬件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S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虹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上海虹桥 (略) 拟就虹桥机场陆侧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拓展建设项目(硬件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陆侧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拓展建设项目(硬件部分)(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或(略)方具体指示后的【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验收工作。

  1.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至少一份与本次招标同类(包含服务器采购等)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业绩中的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略)元或等额外币(若合同中无法反映合同金额,可提供验收单等有效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3) 其他要求:

a) 制造商授权:如果投标人不是其所投服务器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1月7日9:00至2024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 (略) (http://**)进行免费注册, (略) (略) 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略) 操作问题,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略)。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略)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 (略) 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 (略) 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略) (略) 555号前滩中 (略) 呈双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 (略) ”上发布。

  1. 异议受理

联系人:王蓉

电话:021-6875 8955

邮箱:*@*inochem.com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虹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00号

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邮编: (略)

邮编:(略)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人:王蓉、聂得政

电话: /

话:

王蓉021-6875 8955

聂得政021-6875 876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inochem.com/ *@*inochem.com

2024年11月7日

虹桥机场陆侧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拓展建设项目(硬件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S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虹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范围

上海虹桥 (略) 拟就虹桥机场陆侧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拓展建设项目(硬件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陆侧交通智能管理平台拓展建设项目(硬件部分)(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或(略)方具体指示后的【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验收工作。

  1.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至少一份与本次招标同类(包含服务器采购等)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每份业绩中的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略)元或等额外币(若合同中无法反映合同金额,可提供验收单等有效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3) 其他要求:

a) 制造商授权:如果投标人不是其所投服务器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1月7日9:00至2024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 (略) (http://**)进行免费注册, (略) (略) 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略) 操作问题,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略)。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略)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 (略) 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 (略) 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略) (略) 555号前滩中 (略) 呈双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 (略) ”上发布。

  1. 异议受理

联系人:王蓉

电话:021-6875 8955

邮箱:*@*inochem.com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虹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00号

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邮编: (略)

邮编:(略)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人:王蓉、聂得政

电话: /

话:

王蓉021-6875 8955

聂得政021-6875 876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inochem.com/ *@*inochem.com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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