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海宁市市区道路脱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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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海宁市市区道路脱空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海宁市市区道路脱空检测,招 (略) (略) 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 (略) 市区。

2.2建设规模: (略) 区约11. (略) 进行脱空检测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具体详见附件计划清单。

2.3本项目投资概算约*元,服务期:于2025年 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并提交成果报告。

2.4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级或岩土工程*级或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勘察或测绘或地质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略) 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 月 7 日

至2024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海宁))”,通过“海宁小型工 (略) ”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免费注册,网址http://**)

4.2招标文件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略) (略) 293号海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楼20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 (略) 公共 (略) (海宁))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地址: (略) (略) 459号三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2024年 11 月 7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工程勘察*级或岩土工程*级或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提供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

具有勘察或测绘或地质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

4

企业类似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 (略) 脱空检测项目至少1个(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的检测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检测合同的复印件

5

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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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海宁市市区道路脱空检测,招 (略) (略) 政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 (略) 市区。

2.2建设规模: (略) 区约11. (略) 进行脱空检测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具体详见附件计划清单。

2.3本项目投资概算约*元,服务期:于2025年 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并提交成果报告。

2.4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级或岩土工程*级或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勘察或测绘或地质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略) 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 月 7 日

至2024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公共 (略) (海宁))”,通过“海宁小型工 (略) ”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免费注册,网址http://**)

4.2招标文件通过“ (略) 小型工 (略) ”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略) (略) 293号海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楼20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 (略) 公共 (略) (海宁))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地址: (略) (略) 459号三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2024年 11 月 7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工程勘察*级或岩土工程*级或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提供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

具有勘察或测绘或地质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

4

企业类似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 (略) 脱空检测项目至少1个(类似业绩指单个合同价在*元及以上的检测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检测合同的复印件

5

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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