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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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洲村农村文化公园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东厦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拔款,招标人为 (略) 东厦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东厦镇佳洲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价为¥ 点击查看>>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4.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价为¥ 点击查看>> 元,预算总价可竟争项目下浮15%,发包价为:¥ 点击查看>> .3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 (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5]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4. (略) 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 (略) 信息登记且无信用不良记录。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略) 时间,下同),到 (略) 建 (略) (略) (略) (云 (略) (略) ) (略) 文件;

4. (略) 文件、工程预算书等,若需邮购, (略) 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 * 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前(密封好加盖公章);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在 * 日下午15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前用现金方式提交( (略) 人派专人收取)。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仟元整(¥8000元)。

6.1.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 (略) 退还。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开标时间: * 日下午15时00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东厦 (略)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 (略) 有限公司

地址:云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小方、小钟

招 (略) 所名称: (略) 东厦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地   址: (略) 东厦镇人民政府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洲村农村文化公园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东厦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拔款,招标人为 (略) 东厦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东厦镇佳洲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价为¥ 点击查看>>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4.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价为¥ 点击查看>> 元,预算总价可竟争项目下浮15%,发包价为:¥ 点击查看>> .3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 (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5]6号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3.4. (略) 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 (略) 信息登记且无信用不良记录。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略) 时间,下同),到 (略) 建 (略) (略) (略) (云 (略) (略) ) (略) 文件;

4. (略) 文件、工程预算书等,若需邮购, (略) 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 * 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前(密封好加盖公章);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在 * 日下午15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前用现金方式提交( (略) 人派专人收取)。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仟元整(¥8000元)。

6.1.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 (略) 退还。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开标时间: * 日下午15时00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东厦 (略)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 (略) 有限公司

地址:云 (略)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小方、小钟

招 (略) 所名称: (略) 东厦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地   址: (略) 东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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