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驾驶服务重新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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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驾驶服务重新采购公告

河池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驾驶服务重新采购公告
    2024/11/8

    一、项目名称

    救护车驾驶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略) 业务需要,于2024年9月20日发布《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采购公告》, (略) 采购小组与供应商磋商,于2024年10月17日发布《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由于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要求提供资质材料, (略) 理并重新采购。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元/年。

    五、服务年限

    1年。

    六、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七、 (略) 内磋商

    (一) (略) 内磋商供应商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采购需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劳务派遣服务资质(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提供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如有委托代理人其名字必须在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内)(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现场报名:将证件复印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资质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及明细、授权书、法人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证明、报名表(附件1)、客户名单等加盖公章)交 (略) (略) 总务科办公室( (略) (略) (略) 455号)。

    2.网上报名:将公司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资质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及明细、授权书、法人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证明、报名表(附件1)、客户名单等加盖公章压缩成文件发送到邮箱:*@*q.com。

    (四)磋商时间

    暂定2024年11月15日(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磋商地点

    (略) (略) 教学综合楼5楼采购会议室( 联系电话:0778―#,#,联系人:曾老师)。

    八、网上查询

    (略) (略) (http://**)“通知公告”版块。

    附件:

    附件1: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项目概况.doc

    附件3: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doc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河池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驾驶服务重新采购公告
    2024/11/8

    一、项目名称

    救护车驾驶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略) 业务需要,于2024年9月20日发布《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采购公告》, (略) 采购小组与供应商磋商,于2024年10月17日发布《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由于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要求提供资质材料, (略) 理并重新采购。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元/年。

    五、服务年限

    1年。

    六、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七、 (略) 内磋商

    (一) (略) 内磋商供应商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采购需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劳务派遣服务资质(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提供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4.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如有委托代理人其名字必须在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内)(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现场报名:将证件复印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资质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及明细、授权书、法人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证明、报名表(附件1)、客户名单等加盖公章)交 (略) (略) 总务科办公室( (略) (略) (略) 455号)。

    2.网上报名:将公司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资质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及明细、授权书、法人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证明、报名表(附件1)、客户名单等加盖公章压缩成文件发送到邮箱:*@*q.com。

    (四)磋商时间

    暂定2024年11月15日(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磋商地点

    (略) (略) 教学综合楼5楼采购会议室( 联系电话:0778―#,#,联系人:曾老师)。

    八、网上查询

    (略) (略) (http://**)“通知公告”版块。

    附件:

    附件1: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项目概况.doc

    附件3: (略) (略) 救护车驾驶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doc

    (略) (略)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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