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将乐分公司采购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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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将乐分公司采购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询价公告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略) 采购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采购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项目

二、招标内容

为规范车辆停放,维护站前广场秩序,我司需采购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具体详见附件《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报价清单》

三、投标人资质标准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必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按报价表内要求完整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投标人按照询价表所列要求报价,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报价。

四、受邀单位

将乐县宏祥电脑商行

将乐县启创电脑经营部

将乐县顺宇通讯商行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5时之前,投标企业在公告时间范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将乐县水南 (略) 85号将乐汽车站二楼办公室),报价文件应与相关资质材料一并封装, (略) 加盖公章。逾期提交或投标文件未封装视为废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1.(略)元(含税),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由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中标结果。

七、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8日-11月13日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98-(略)

附件1:询价函.docx

附件2: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报价清单xlsx.xlsx

(略)

2024年11月8日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略) 采购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采购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项目

二、招标内容

为规范车辆停放,维护站前广场秩序,我司需采购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具体详见附件《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报价清单》

三、投标人资质标准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必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按报价表内要求完整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投标人按照询价表所列要求报价,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报价。

四、受邀单位

将乐县宏祥电脑商行

将乐县启创电脑经营部

将乐县顺宇通讯商行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5时之前,投标企业在公告时间范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将乐县水南 (略) 85号将乐汽车站二楼办公室),报价文件应与相关资质材料一并封装, (略) 加盖公章。逾期提交或投标文件未封装视为废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1.(略)元(含税),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由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中标结果。

七、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8日-11月13日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98-(略)

附件1:询价函.docx

附件2:一体式自动识别车辆管理系统报价清单xlsx.xlsx

(略)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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