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略) 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略) 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1项,共一个标项,招标需求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交付通过验收,租赁期限为自通过验收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拿到C (略) 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4.1.2操作指南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05-27/(略).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a2eab82.0.0.(略)dfe711eb95dfcbd(略)e54
《CA管理学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5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海州街道 (略) 45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冰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俞晓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3-(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 (略) (略) 336号
传 真: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略)
附件信息: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G(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略) 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略) 移动警务终端租赁服务1项,共一个标项,招标需求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交付通过验收,租赁期限为自通过验收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4.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4.1.1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投标人先要申领CA,拿到C (略) 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4.1.2操作指南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05-27/(略).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a2eab82.0.0.(略)dfe711eb95dfcbd(略)e54
《CA管理学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5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 (略)
地 址: (略) 海州街道 (略) 45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冰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俞晓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3-(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 (略) (略) 336号
传 真: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略)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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