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2024年11-12月煤灰、渣销售清运承包项目询比公告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2024年11-12月煤灰、渣销售清运承包项目询比公告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2024年11-12月煤灰、渣销售清运承包项目询比文件
(略) 1#2#3#4#锅炉2024年11-12月煤灰、渣销售清运承包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内容:
1.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2024煤灰、渣的销售清运承包项目(4#锅炉拟于2024年11月投产),包括负责煤灰渣放灰,现场清理,道路清扫,每天产出灰、渣必须清理、转运完成(出售方最大存放3天)。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年燃烧煤炭约*吨,采取配煤掺烧方式,因此燃用煤种较多,煤质随时变化,产灰量随燃烧煤种变化而变化,此次煤灰、渣出售数量约*吨(说明:实际结算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出售人不承担责任,该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2.交货地点: (略) 厂区内。
3.合同期限: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评审依据: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储存灰渣场地(5000平方米以上)的使用证明文件(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储存灰渣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评审依据:储存灰渣的场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者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审依据: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报价人须保证灰(需密闭槽罐车装车)、渣装车、转运出厂时间、环境保护、现场清洁、工作秩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有良好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不因灰、渣销售承包业务以及服务而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安全生产、现场卫生、工作秩序。如遇特殊情况*方不能安排密闭槽罐车装车,需排放湿灰转运,*方需书面请示*方同意,方可进行排放湿灰转运,如不能满足上述内容必须无条件整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评审依据: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5.由于渣库已经安装吸尘罩,报价人所提供的装渣车车厢与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米,确保放渣时扬尘能够及时收集。
评审依据: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6.报价人须提供一台洒水车(容量5吨以上)来维护环境卫生;
评审依据:提供成交后为该项目提供一台洒水车的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7.报价人必须提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审依据:提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人须知
1.本项目投标最低限价:总价*元(约*吨煤灰、渣*3元/吨),单价3元/吨,投标报价(总价)或(单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2.评审办法:在各报价人的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报价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高报价为第三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者,抽签决定排序。当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成交候选人相应减少。
3.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售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五日内,成交人应按要求向出售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4. (略) 费用
4.1平台使用费: (略) ;
4.2询价保证金金额: (略) ;
4.3保证金缴纳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至相应账号(账号系统中可见)。
4.4如报价方拒绝签订合同,出售方有权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4.5经评审小组评比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
四、报价文件要求
4.1.报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如报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不进入评审)
4.2.报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报价单(本项目最低限价3元/吨,报价人报价若低于最低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4.2.1报价格式以下表的格式为准,报价单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 价 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元/吨) (含税价) | 总报价(元) (估算数量*吨) | 备注 |
1 | 煤灰、渣 | |||
(1)“估算数量”是根据出售方1#2#3#4#锅炉生产计划等数据估算所得。(2)实际结算数量按出售方1#2#3#4#锅炉2024年月实际生产过程中以出售方地磅过称称重的数量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出售方不承担责任,该风险由报价方承担。(3)煤灰、渣货款的结算计价方式(应支付出售方煤灰、渣货款=出售方地磅过称称重数量×合同单价)。(4)出售方1#2#3#4#锅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煤灰、渣的数量与质量,与出售方所购煤炭发热量、含硫量等质量有关联关系(可能会出现红灰、红渣等等情况);报价人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产品数量和质量风险, (略) 场等风险,无权在合同期内以煤灰、渣数量、质量、和市场价格等为理由,要求与出售方在价格、服务质量、责任承担等方面作出与本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承诺。*(5)本合同标的包括出售方1#2#3#4#锅炉煤灰、渣,还包括煤灰渣放灰,现场清理,道路清扫等。 | ||||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
4.2.2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2.3报价人应提供储存灰渣的场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2.4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2.5报价人须保证灰(需密闭槽罐车装车)、渣装车、转运出厂时间、环境保护、现场清洁、工作秩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有良好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不因灰、渣销售承包业务以及服务而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安全生产、现场卫生、工作秩序。如不能满足上述内容必须无条件整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2.6提供一台洒水车的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4.2.7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格式自拟)。
4.3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五、参与方式
5.1参与方式
5.1.1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11月8日16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止登录“江西省国有 (略) ”
(http://**)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进行项目登记并购买标书。请未注册的报价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5.1.2报价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照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扫描件(详情见招标技术规范书),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逾期责任自负。
5.1.3报价人需完整填写参与,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5.2标书费用:*整
3.3注意事项:
5.3.1报价人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5.3.2参与项 (略) 操作问题, (略) 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 2024年下半年煤灰、渣销售清运承包(第二次)合同发 包 方: (略) (以下简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以下简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单价
货物名称 | 煤灰、渣估算数量 | 合同单价 (含税价,元) | 预估合同总金额 (含税价,元) |
*方1#2#3#4#锅炉煤灰、渣 | 约*吨 |
注:(1)“估算数量”是根据*方1#2#3#4#锅炉生产计划等数据估算所得。
(2)实际结算数量按*方1#2#3#4#锅炉2024年11月 日至2024年12月 日实际生产过程中*方地磅过称称重的数量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方不承担责任,该风险由*方承担。
(3)煤灰、渣货款的结算计价方式(应支付*方煤灰、渣货款=*方实际生产过程中煤灰、渣过地磅称称重的数量×合同单价)。
(4)*方1#2#3#4#锅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煤灰、渣的数量与质量,与*方所购煤炭发热量、含硫量等质量有关联关系(可能会出现红灰、红渣等等情况);*方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产品数量和质量风险, (略) 场等风险,无权在合同期内以煤灰、渣数量、质量、和市场价格等为理由,要求与*方在价格、服务质量、责任承担等方面作出与本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承诺。
*(5)本合同标的包括*方1#2#3#4#锅炉煤灰、渣,还包括煤灰渣放灰,现场清理,道路清扫等。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两个月,从2024年11月 日至2024年12月 日。
第三条 交货地点
(略) 厂区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自*方煤灰、 (略) 至*方销售给客户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全部货款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支付。
(二)本合同采取分月预付款,预收一个月货款,*方应在每个月10号前预付一个月货款支付至*方账户(预收月货款=年度煤灰、渣估算量÷12×中标基价),煤灰、渣货款由*方在*方预付款中按月扣收,预付款不足以支付煤灰、渣货款的,自发现支付不足之日起由*方另行在15天内补足(未如期支付的,视为违约,*方有权自行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方根据*方实际支付的货款数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在合同签字前内向*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方在本合同签字时向*方支付*元作为环保保证金,存放期间不计利息。若发生考核扣款后环保保证金低于*元时,*方必须在一周内将环保保证金补足至*元。
(三)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且*方按合同条款规定付清合同期内灰渣货款,方可退还至*方(无息);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如果*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之一而支付给*方。
(四) (略) 置和转运煤灰、渣过程中要符合环保要求,如果 (略) 置和转运煤灰、渣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方损失的( (略) 罚),*方可在环保保证金中扣除; (略) 置和转运煤灰、渣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要,在合同期限届满后(15)日内,*方将环保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方。
第六条 结算方式
按*方1#2#3#4#锅炉实际生产过程中煤灰、渣过地磅称称重的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以2024年()月()日中标价()元/吨为煤灰、渣结算基价。
第七条 *方承诺的服务要求及服务方案
(一)服务要求
1、每天24小时有专门的放灰、放渣工作人员、有符合标准的器械满足清运工作。
2、随时准备装车、转运。装车、转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装车完毕后*方负责现场的整理、清洁等工作。
3、装、运煤灰、渣时,应妥善运输,全程跟踪运输车辆 (略) 的二次污染,煤灰的运输需使用密封罐车。
4、加强现场、储存场地、 (略) 域、 (略) 管理,及 (略) 和周边的煤灰、渣,保持现场干净卫生。
5、*方渣库安装了吸尘罩,要求*方装渣车车厢与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米,确保放渣时扬尘能够及时收集
6、爱护*方及其员工(含为*方提供其他服务和劳务的单位及其员工)的财物,遵守*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方的管理。
7、晶昊公司动力车间对煤渣要有优先使用权,以保证煤湿时能及时有煤渣掺入;
8、*方须配有一台洒水车(容量5吨以上)来维护环境卫生。
9、*方在履约过程中,如因执行不当造成如环保卫生罚款等所有责任均由*方承担。如因*方原因造 (略) 罚等不可挽回的损失,*方有权追究*方的法律责任及进行索赔。
10、*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八条 *方义务
(一)*方为*方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合同项下服务需进入的全部地点和现场(即:煤灰、渣销售承包业务工作地点50米以内)提供便利,但*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满足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如*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方财产及其员工人身(含为*方提供服务的其他单位及其人员)损害,*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方有及时签证、扣收货款和开具发票的义务。*方承包经营期间,在装运煤灰煤渣、 (略) 大门、生产部门提供数据以及货款结算等过程中,*方有义务严令制止和纠正内部单位或个人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索取钱物等不正当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方将对内部单位或当事人给 (略) 理。
(三)负责*方车辆及人员进厂后的安全作业文明卫生的监督管理。有权对违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及进行考核。
第九条 *方义务
(一)*方自愿接受并认可*方“煤灰、渣过地磅称称重”的结算方式,并对*方计量的数据不持异议。
(二)*方应依照并严格遵守任何关于其雇用的所有人员健康和安全、最低工资、工人福利、劳动时间、伤亡补偿的法律以及环境卫生、税赋和其他法律;负责对为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购买设备进行保险,以分散相关风险。
(三)*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使用的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方因自身设备、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或违反*方安全规定等原因导致设备或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发生,*方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对于其他难以明确责任的情况,**双方将共同组织事故调查,以清楚划分双方的责任,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双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由于*方的原因影响了*方的正常生产,或者导致*方财产和人员(包括承担*方其他服务或劳务的人员)的伤亡损失,*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方在煤灰、渣装车、转运、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凡因各种原因造成环保、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罚款,均由*方承担责任。如相关部门因上述原因对*方罚款的,环保罚款将由*方从*方环保押金中扣取支付,其他罚款由*方从*方预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支付。合同期满后,环保押金按实结算,未发生费用全额返还(不计利息);发生费用的在扣除罚款后返还余额;不足部分从预付货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五)除事先经*方书面同意外,*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方商业秘密,不得非法披露和不当利用,由此而造成*方损失的,*方承担责任。
(六)*方承包期间使用*方的灰罐、渣罐要做好维护保养,如有操作不当、恶意损坏,*方应无条件修复。*方不履行修复义务的,*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修理,并从*方的预付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全部修理费用。
(七)遵守*方的门卫等规章制度,人员及车辆进出厂必须如实登记,服从*方负责人员指挥及工作安排。
(八)*方确保现场有足够服务人员和工器具开展工作,确保灰(渣)排放顺畅,不得影响*方生产发电和现场文明卫生。
(九)因*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设备、设施损坏,以及环保、治安罚款等 事故,由*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由*方负责;
(十)*方已明确知晓: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为现状出售,*方不对标的物的质量、用途和安全等情况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合同标的物在运离 (略) 后,*方在使用或以其 (略) 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或*方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涉。
(十一)*方动力车间需要用煤灰、渣时,*方须无条件配合*方使用,在实际交货数量中进行相应扣减。
(十二)*方 (略) 置能力的贸易商,签定合同10天内提交必须委托 (略) 置的协议,第三方 (略) 置能力,逾期不提供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他责任
1、*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方发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额外的服务;除事先取得*方的书面同意外,*方不得进行任何增补、变动、修改以及删除。
2、*方及其客户用于装运煤灰、渣的车辆进出 (略) 时,应遵守*方的出入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相关通行手续。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承包期限届满时,*方应无条件地清场退出。
4、现场办公用房及有关设施、现场渣料上车自行配置机械及人员等事项由*方自行解决。
5、若因机组设备改造燃烧煤种变化等各种因素造成生产所排放的渣品质发生任何变化或差异,均由*方负责全部 (略) 理,且不调整价格或补偿费用。
6、合同签订后,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事故或影响人身安全事故的情况,*方有权按规定考核,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考核
1、*方必须每天对灰罐、渣罐及时转运,确保灰、渣不满罐。如因*方转运不及时造成满罐, (略) 罚*元并在接到通知5小时之内必须到现场转运,没有到现场转运延期 (略) 罚*元/每小时,如因环保问题造成停产,损失由*方负责。
2、*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造成*方损失、罚款或赔偿责任的,*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环保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方负责灰罐、渣罐操作及管理,保持设备清洁,每天下午17点前检查,没 (略) 罚200元一次;
3、灰罐、渣罐周围及因放渣、放灰引起的地面卫生由*方负责清扫,每天下午17点前检查,标准是露出水泥地面,没 (略) 罚200元一次。如因装车太满导致洒 (略) 上由*方负责及时清理,没 (略) 罚500元/天,*方或相关政府部门检查不达 (略) 罚。
4、如发现*方原因造成排放湿灰污染环境,每发 (略) 罚5000元,装渣车辆车厢高度低于3.5米, (略) 罚1000元,*方工作人员和装车司 (略) 安全管理规定,出现违规行为, (略) 安全环保管理办法执行,*方在灰渣过磅时不得弄虚作假,出现灰渣不过磅出厂的问题,发 (略) 罚*元。*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方发生转让、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由于*方原因造成影响生产2天以上的;
(三)由于*方原因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职责与义务的;
(四)*方因煤灰、渣承包销售而引发附近居民群体性投诉、抗议事件, (略) 理、 (略) 理,严重影响*方正常生产经营的;
(五)*方应在每个月10号前预付一个月货款支付至*方账户,预付款未及时支付,*方有权先将*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抵扣,履约保证金抵扣比率达到50%后,*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六)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略) 理
由执行合同或与合同相关而产生的任何纠纷都应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求得解决,十五天内尚不能解决的,合同双方 (略) (略) 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应在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在时间发生后 5天之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同时提供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
(二)任何一方都不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这样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而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防止营私舞弊
(一)*方不得以物资利益或其他利益,对*方的人员进行贿赂;
(二)*方要教育管理好其所有员工,爱护*方(含为*方提供服务和劳务的单位和及其员工)的财物。不得有损害、偷盗(或协助偷盗)*方的设备、配品配件、产品、员工物品等违法行为。
(三)如果*方及其员工有任何腐败、偷盗、损害等行为的,*方应依法依 (略) 理, (略) 理结果报*方,*方对此有合理要求的,*方应积极配合。*方及其员工的腐败、偷盗、损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方将移送司 (略) 理,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 *方要教育管理好其员工,尊重*方正当权益,爱护*方及其人员财物,不得有不当职务行为,不得损害、偷盗(或协助偷盗)*方的设备、货物和员工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二)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三)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在评标质疑、澄清时认定的资料
(四)中标通知书
上述文件之间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按时间先后以最晚签署的文件为准。最终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方收到*方的全额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环保押金之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8)份,*方*(4)份,*方*(4)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2024年11-12月煤灰、渣销售清运承包项目询比文件
(略) 1#2#3#4#锅炉2024年11-12月煤灰、渣销售清运承包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进行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售内容:
1.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2024煤灰、渣的销售清运承包项目(4#锅炉拟于2024年11月投产),包括负责煤灰渣放灰,现场清理,道路清扫,每天产出灰、渣必须清理、转运完成(出售方最大存放3天)。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年燃烧煤炭约*吨,采取配煤掺烧方式,因此燃用煤种较多,煤质随时变化,产灰量随燃烧煤种变化而变化,此次煤灰、渣出售数量约*吨(说明:实际结算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出售人不承担责任,该风险由成交人承担)。
2.交货地点: (略) 厂区内。
3.合同期限: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评审依据: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储存灰渣场地(5000平方米以上)的使用证明文件(提供场地所有权证明或储存灰渣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评审依据:储存灰渣的场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者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3.报价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审依据: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报价人须保证灰(需密闭槽罐车装车)、渣装车、转运出厂时间、环境保护、现场清洁、工作秩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有良好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不因灰、渣销售承包业务以及服务而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安全生产、现场卫生、工作秩序。如遇特殊情况*方不能安排密闭槽罐车装车,需排放湿灰转运,*方需书面请示*方同意,方可进行排放湿灰转运,如不能满足上述内容必须无条件整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评审依据: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5.由于渣库已经安装吸尘罩,报价人所提供的装渣车车厢与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米,确保放渣时扬尘能够及时收集。
评审依据: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6.报价人须提供一台洒水车(容量5吨以上)来维护环境卫生;
评审依据:提供成交后为该项目提供一台洒水车的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7.报价人必须提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承诺书(格式自拟)。
评审依据:提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人须知
1.本项目投标最低限价:总价*元(约*吨煤灰、渣*3元/吨),单价3元/吨,投标报价(总价)或(单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2.评审办法:在各报价人的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报价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高报价为第三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者,抽签决定排序。当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成交候选人相应减少。
3.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售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五日内,成交人应按要求向出售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4. (略) 费用
4.1平台使用费: (略) ;
4.2询价保证金金额: (略) ;
4.3保证金缴纳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至相应账号(账号系统中可见)。
4.4如报价方拒绝签订合同,出售方有权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4.5经评审小组评比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
四、报价文件要求
4.1.报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如报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不进入评审)
4.2.报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报价单(本项目最低限价3元/吨,报价人报价若低于最低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4.2.1报价格式以下表的格式为准,报价单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 价 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元/吨) (含税价) | 总报价(元) (估算数量*吨) | 备注 |
1 | 煤灰、渣 | |||
(1)“估算数量”是根据出售方1#2#3#4#锅炉生产计划等数据估算所得。(2)实际结算数量按出售方1#2#3#4#锅炉2024年月实际生产过程中以出售方地磅过称称重的数量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出售方不承担责任,该风险由报价方承担。(3)煤灰、渣货款的结算计价方式(应支付出售方煤灰、渣货款=出售方地磅过称称重数量×合同单价)。(4)出售方1#2#3#4#锅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煤灰、渣的数量与质量,与出售方所购煤炭发热量、含硫量等质量有关联关系(可能会出现红灰、红渣等等情况);报价人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产品数量和质量风险, (略) 场等风险,无权在合同期内以煤灰、渣数量、质量、和市场价格等为理由,要求与出售方在价格、服务质量、责任承担等方面作出与本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承诺。*(5)本合同标的包括出售方1#2#3#4#锅炉煤灰、渣,还包括煤灰渣放灰,现场清理,道路清扫等。 | ||||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
4.2.2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2.3报价人应提供储存灰渣的场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2.4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2.5报价人须保证灰(需密闭槽罐车装车)、渣装车、转运出厂时间、环境保护、现场清洁、工作秩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有良好的安全保障措施的,不因灰、渣销售承包业务以及服务而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安全生产、现场卫生、工作秩序。如不能满足上述内容必须无条件整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2.6提供一台洒水车的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格式自拟);
4.2.7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格式自拟)。
4.3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
五、参与方式
5.1参与方式
5.1.1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11月8日16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止登录“江西省国有 (略) ”
(http://**)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进行项目登记并购买标书。请未注册的报价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5.1.2报价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照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扫描件(详情见招标技术规范书),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逾期责任自负。
5.1.3报价人需完整填写参与,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5.2标书费用:*整
3.3注意事项:
5.3.1报价人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5.3.2参与项 (略) 操作问题, (略) 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
(略) 循环硫化床1#2#3#4#锅炉 2024年下半年煤灰、渣销售清运承包(第二次)合同发 包 方: (略) (以下简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以下简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单价
货物名称 | 煤灰、渣估算数量 | 合同单价 (含税价,元) | 预估合同总金额 (含税价,元) |
*方1#2#3#4#锅炉煤灰、渣 | 约*吨 |
注:(1)“估算数量”是根据*方1#2#3#4#锅炉生产计划等数据估算所得。
(2)实际结算数量按*方1#2#3#4#锅炉2024年11月 日至2024年12月 日实际生产过程中*方地磅过称称重的数量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方不承担责任,该风险由*方承担。
(3)煤灰、渣货款的结算计价方式(应支付*方煤灰、渣货款=*方实际生产过程中煤灰、渣过地磅称称重的数量×合同单价)。
(4)*方1#2#3#4#锅炉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煤灰、渣的数量与质量,与*方所购煤炭发热量、含硫量等质量有关联关系(可能会出现红灰、红渣等等情况);*方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产品数量和质量风险, (略) 场等风险,无权在合同期内以煤灰、渣数量、质量、和市场价格等为理由,要求与*方在价格、服务质量、责任承担等方面作出与本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承诺。
*(5)本合同标的包括*方1#2#3#4#锅炉煤灰、渣,还包括煤灰渣放灰,现场清理,道路清扫等。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两个月,从2024年11月 日至2024年12月 日。
第三条 交货地点
(略) 厂区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自*方煤灰、 (略) 至*方销售给客户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全部货款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支付。
(二)本合同采取分月预付款,预收一个月货款,*方应在每个月10号前预付一个月货款支付至*方账户(预收月货款=年度煤灰、渣估算量÷12×中标基价),煤灰、渣货款由*方在*方预付款中按月扣收,预付款不足以支付煤灰、渣货款的,自发现支付不足之日起由*方另行在15天内补足(未如期支付的,视为违约,*方有权自行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方根据*方实际支付的货款数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方。*方在合同签字前内向*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方在本合同签字时向*方支付*元作为环保保证金,存放期间不计利息。若发生考核扣款后环保保证金低于*元时,*方必须在一周内将环保保证金补足至*元。
(三)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且*方按合同条款规定付清合同期内灰渣货款,方可退还至*方(无息);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如果*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之一而支付给*方。
(四) (略) 置和转运煤灰、渣过程中要符合环保要求,如果 (略) 置和转运煤灰、渣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方损失的( (略) 罚),*方可在环保保证金中扣除; (略) 置和转运煤灰、渣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要,在合同期限届满后(15)日内,*方将环保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方。
第六条 结算方式
按*方1#2#3#4#锅炉实际生产过程中煤灰、渣过地磅称称重的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以2024年()月()日中标价()元/吨为煤灰、渣结算基价。
第七条 *方承诺的服务要求及服务方案
(一)服务要求
1、每天24小时有专门的放灰、放渣工作人员、有符合标准的器械满足清运工作。
2、随时准备装车、转运。装车、转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装车完毕后*方负责现场的整理、清洁等工作。
3、装、运煤灰、渣时,应妥善运输,全程跟踪运输车辆 (略) 的二次污染,煤灰的运输需使用密封罐车。
4、加强现场、储存场地、 (略) 域、 (略) 管理,及 (略) 和周边的煤灰、渣,保持现场干净卫生。
5、*方渣库安装了吸尘罩,要求*方装渣车车厢与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米,确保放渣时扬尘能够及时收集
6、爱护*方及其员工(含为*方提供其他服务和劳务的单位及其员工)的财物,遵守*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方的管理。
7、晶昊公司动力车间对煤渣要有优先使用权,以保证煤湿时能及时有煤渣掺入;
8、*方须配有一台洒水车(容量5吨以上)来维护环境卫生。
9、*方在履约过程中,如因执行不当造成如环保卫生罚款等所有责任均由*方承担。如因*方原因造 (略) 罚等不可挽回的损失,*方有权追究*方的法律责任及进行索赔。
10、*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八条 *方义务
(一)*方为*方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合同项下服务需进入的全部地点和现场(即:煤灰、渣销售承包业务工作地点50米以内)提供便利,但*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满足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如*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方财产及其员工人身(含为*方提供服务的其他单位及其人员)损害,*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方有及时签证、扣收货款和开具发票的义务。*方承包经营期间,在装运煤灰煤渣、 (略) 大门、生产部门提供数据以及货款结算等过程中,*方有义务严令制止和纠正内部单位或个人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索取钱物等不正当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方将对内部单位或当事人给 (略) 理。
(三)负责*方车辆及人员进厂后的安全作业文明卫生的监督管理。有权对违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及进行考核。
第九条 *方义务
(一)*方自愿接受并认可*方“煤灰、渣过地磅称称重”的结算方式,并对*方计量的数据不持异议。
(二)*方应依照并严格遵守任何关于其雇用的所有人员健康和安全、最低工资、工人福利、劳动时间、伤亡补偿的法律以及环境卫生、税赋和其他法律;负责对为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购买设备进行保险,以分散相关风险。
(三)*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使用的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方因自身设备、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或违反*方安全规定等原因导致设备或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发生,*方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对于其他难以明确责任的情况,**双方将共同组织事故调查,以清楚划分双方的责任,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双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由于*方的原因影响了*方的正常生产,或者导致*方财产和人员(包括承担*方其他服务或劳务的人员)的伤亡损失,*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方在煤灰、渣装车、转运、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凡因各种原因造成环保、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罚款,均由*方承担责任。如相关部门因上述原因对*方罚款的,环保罚款将由*方从*方环保押金中扣取支付,其他罚款由*方从*方预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支付。合同期满后,环保押金按实结算,未发生费用全额返还(不计利息);发生费用的在扣除罚款后返还余额;不足部分从预付货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五)除事先经*方书面同意外,*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方商业秘密,不得非法披露和不当利用,由此而造成*方损失的,*方承担责任。
(六)*方承包期间使用*方的灰罐、渣罐要做好维护保养,如有操作不当、恶意损坏,*方应无条件修复。*方不履行修复义务的,*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修理,并从*方的预付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全部修理费用。
(七)遵守*方的门卫等规章制度,人员及车辆进出厂必须如实登记,服从*方负责人员指挥及工作安排。
(八)*方确保现场有足够服务人员和工器具开展工作,确保灰(渣)排放顺畅,不得影响*方生产发电和现场文明卫生。
(九)因*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设备、设施损坏,以及环保、治安罚款等 事故,由*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由*方负责;
(十)*方已明确知晓: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为现状出售,*方不对标的物的质量、用途和安全等情况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合同标的物在运离 (略) 后,*方在使用或以其 (略) 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或*方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方自行承担,与*方无涉。
(十一)*方动力车间需要用煤灰、渣时,*方须无条件配合*方使用,在实际交货数量中进行相应扣减。
(十二)*方 (略) 置能力的贸易商,签定合同10天内提交必须委托 (略) 置的协议,第三方 (略) 置能力,逾期不提供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他责任
1、*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方发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额外的服务;除事先取得*方的书面同意外,*方不得进行任何增补、变动、修改以及删除。
2、*方及其客户用于装运煤灰、渣的车辆进出 (略) 时,应遵守*方的出入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相关通行手续。
3、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承包期限届满时,*方应无条件地清场退出。
4、现场办公用房及有关设施、现场渣料上车自行配置机械及人员等事项由*方自行解决。
5、若因机组设备改造燃烧煤种变化等各种因素造成生产所排放的渣品质发生任何变化或差异,均由*方负责全部 (略) 理,且不调整价格或补偿费用。
6、合同签订后,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事故或影响人身安全事故的情况,*方有权按规定考核,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考核
1、*方必须每天对灰罐、渣罐及时转运,确保灰、渣不满罐。如因*方转运不及时造成满罐, (略) 罚*元并在接到通知5小时之内必须到现场转运,没有到现场转运延期 (略) 罚*元/每小时,如因环保问题造成停产,损失由*方负责。
2、*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造成*方损失、罚款或赔偿责任的,*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环保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方负责灰罐、渣罐操作及管理,保持设备清洁,每天下午17点前检查,没 (略) 罚200元一次;
3、灰罐、渣罐周围及因放渣、放灰引起的地面卫生由*方负责清扫,每天下午17点前检查,标准是露出水泥地面,没 (略) 罚200元一次。如因装车太满导致洒 (略) 上由*方负责及时清理,没 (略) 罚500元/天,*方或相关政府部门检查不达 (略) 罚。
4、如发现*方原因造成排放湿灰污染环境,每发 (略) 罚5000元,装渣车辆车厢高度低于3.5米, (略) 罚1000元,*方工作人员和装车司 (略) 安全管理规定,出现违规行为, (略) 安全环保管理办法执行,*方在灰渣过磅时不得弄虚作假,出现灰渣不过磅出厂的问题,发 (略) 罚*元。*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方发生转让、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由于*方原因造成影响生产2天以上的;
(三)由于*方原因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职责与义务的;
(四)*方因煤灰、渣承包销售而引发附近居民群体性投诉、抗议事件, (略) 理、 (略) 理,严重影响*方正常生产经营的;
(五)*方应在每个月10号前预付一个月货款支付至*方账户,预付款未及时支付,*方有权先将*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抵扣,履约保证金抵扣比率达到50%后,*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六)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略) 理
由执行合同或与合同相关而产生的任何纠纷都应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求得解决,十五天内尚不能解决的,合同双方 (略) (略) 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应在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在时间发生后 5天之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同时提供有公信力的证明材料。
(二)任何一方都不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这样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而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防止营私舞弊
(一)*方不得以物资利益或其他利益,对*方的人员进行贿赂;
(二)*方要教育管理好其所有员工,爱护*方(含为*方提供服务和劳务的单位和及其员工)的财物。不得有损害、偷盗(或协助偷盗)*方的设备、配品配件、产品、员工物品等违法行为。
(三)如果*方及其员工有任何腐败、偷盗、损害等行为的,*方应依法依 (略) 理, (略) 理结果报*方,*方对此有合理要求的,*方应积极配合。*方及其员工的腐败、偷盗、损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方将移送司 (略) 理,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 *方要教育管理好其员工,尊重*方正当权益,爱护*方及其人员财物,不得有不当职务行为,不得损害、偷盗(或协助偷盗)*方的设备、货物和员工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二)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三)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在评标质疑、澄清时认定的资料
(四)中标通知书
上述文件之间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按时间先后以最晚签署的文件为准。最终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方收到*方的全额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环保押金之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8)份,*方*(4)份,*方*(4)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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