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中医院住院综合楼污物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康区中医院住院综合楼污物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综合楼污物电梯采购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参加响应。
(一)项目编号:#-C004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国内) | 采购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总价(元) |
1 | (略) 住院综合楼污物电梯采购项目 | 1 | 台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00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修正后的参数要求高于修正前的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安排。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http://**)”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含视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有效期内制造商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者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
3.2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 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无需提供本项资质)
(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11 日至2024 年 1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社区服务中心五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报名(*@*q.com) ;
售价:0 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社区服务中心五楼)
(九)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社区服务中心五楼)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0.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10.2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成交金额的 2%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后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安装单位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成所有检查、审核及问题整改后,由验收组织专家、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签署电梯竣工验收报告。将电梯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获取电梯使用许可。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
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七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付合同总价的90%;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自取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余款5%在质保服务承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泰康中大 (略) (略)
联系方式:0797-#
联系人:卢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社区服务中心五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女士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综合楼污物电梯采购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参加响应。
(一)项目编号:#-C004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国内) | 采购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总价(元) |
1 | (略) 住院综合楼污物电梯采购项目 | 1 | 台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00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修正后的参数要求高于修正前的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安排。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http://**)”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含视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有效期内制造商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者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 级及以上资质。
3.2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 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无需提供本项资质)
(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11 日至2024 年 1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社区服务中心五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报名(*@*q.com) ;
售价:0 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社区服务中心五楼)
(九)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社区服务中心五楼)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0.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10.2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成交金额的 2%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后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安装单位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成所有检查、审核及问题整改后,由验收组织专家、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签署电梯竣工验收报告。将电梯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获取电梯使用许可。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
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七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付合同总价的90%;经专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自取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余款5%在质保服务承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泰康中大 (略) (略)
联系方式:0797-#
联系人:卢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社区服务中心五楼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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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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