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年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略) (略) 2024-2026年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概况与内容:本项目拟选聘2024-2026年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 (略) 置报废铅酸蓄电池约*组,总量约220,985,056Wh(瓦时),共计 5233.92吨。 上 (略) 置数量仅供参考,预估数量不作为后期中选后承诺交付的数量。最终实际交付的数量以实际的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1.2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 1.3合同类型:框架+订单。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5本次标的物在出售人指定的站址,标的物清单仅供申请人报名时参考。标的物以基站站点的实物为准, 出售人声明不能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或品质, 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仅供申请人参考,出售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申请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申请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对自己参与本项目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6本次资格预审有效期3年。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略) (略) 2024-2026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的竞价项目,出售人后续会邀请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具体竞价项目的竞价。 1.7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最低限价为*/Wh(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如国家税率调整,以调整后的税率为准。竞买人最终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竞买将被否决。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 2.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出售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唯一有效授权。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出售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 (略) 全国级“黑名单” 的; (11)被列入 (略) (略) 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黑名单” 的。 2.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则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49中900-044-49,有效期截止日应满足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0天;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31中900-052-31,有效期截止日应满足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0天。 湖北省外回收商:申请人应具 (略) 理能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有“利用”或“处置”或“综合经营”,核定经营规模不小于*吨/年。 湖北省内回收商:申请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须具备“收集、贮存”或“利用”或“处置”或“综合经营”,核定经营规模不小于*吨/年。 注:本项 (略) 注册地址在湖北省外的回收商, (略) 注册地址在湖北省内的回收商。 2.4电池贮存库 (1)申请人须具备在湖北 (略) 设立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的能力或承诺合同签署后30日 (略) 设立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自有或租赁) ,并通过出售人现场验收。 (2)申请人承诺在湖北省内额外提供至少100平方米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要求的库房用于存放未完成报废审批的铅酸电池。 2.5成功转移案例 申请人应具备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成功转移案例证明材料。 (1)湖北省外回收商:申请人应具备跨省(湖北省)成功转移案例。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①经其所属省环保部门同意的跨省接收批复文件;② (略) 站公示查询截图;③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④结算单据(发票或银行结算凭证)。 (2)湖北省内回收商:申请人应具备本省成功转移案例。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① (略) 上查询页面截图;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③结算单据(发票或银行结算凭证)。 2.6危险品运输 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铅酸电池的运输(应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申请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申请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应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续签运输委托合同或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确保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运输方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 2.7 (1)湖北省外回收商:申请人应承诺代为办理环保部门同意环保管理计划、处置申请批复及跨省转移的批复文件,以上计划及批复均于环保部门规定时限内完成。 (2)湖北省内回收商:申请人应承诺代为办理环保部门同意环保管理计划、处置申请批复的批复文件,以上计划及批复均于环保部门规定时限内完成。 2.8申请人应保障回收的安全性,并承诺自回收(指定仓库回收或接收电池后)开始经手电池时,承担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搬挪电池过程中引起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运输、贮存过程中的泄露、污染安全事故等)。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数量为5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 (略) (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1登录 (略) (http://**)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 (略) 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 (略) 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款通过 (略) 缴纳,当通过 (略) 支付资格预审文件款失败时,申请人可联系本公告“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通过线下方式支付资格预审文件款。 4.4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时00分。 5.2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人通过 (略) (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申请文件递交。 5.3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 (略) 完成加密电子申请文件的上传。 (略)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 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 (略) 理方式: (1) 当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 (略) 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申请文件。 (4) 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 (5)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6.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 (略) 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1)已在 (略) 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 (略) 首页“忘记密码”按钮, (略) 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未在 (略) 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 (略) 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略) 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申请文件编制和应答,申请人请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略) 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 (略) 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注: (略) 用户可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 (略) ,同时, (略) 办理CA的,有效期内可在 (略) 继续使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联系方式 出 售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2栋2-12层(1)号 邮 编:* 联 系 人:许经理 电 话:027-* 电子邮件:/ 网 址:http://**.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 (略) (略) (略) 2号楼3层318室 邮 编:* 联 系 人:程寅、张馨媛、汤福柏 电 话:* 电子邮件:chengyin.*@*hinaccs.cn 网 址:http://**.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engyin.*@*hinaccs.cn,或通过 (略) 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4年11月8日 |
(略) (略) 2024-2026年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选聘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概况与内容:本项目拟选聘2024-2026年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商, (略) 置报废铅酸蓄电池约*组,总量约220,985,056Wh(瓦时),共计 5233.92吨。 上 (略) 置数量仅供参考,预估数量不作为后期中选后承诺交付的数量。最终实际交付的数量以实际的规模、订单以及现场实物清点为准。 1.2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 1.3合同类型:框架+订单。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5本次标的物在出售人指定的站址,标的物清单仅供申请人报名时参考。标的物以基站站点的实物为准, 出售人声明不能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或品质, 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仅供申请人参考,出售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申请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申请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对自己参与本项目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6本次资格预审有效期3年。本次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 (略) (略) 2024-2026年报废铅酸电池回收商选聘的竞价项目,出售人后续会邀请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具体竞价项目的竞价。 1.7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最低限价为*/Wh(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如国家税率调整,以调整后的税率为准。竞买人最终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竞买将被否决。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 3. 2.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出售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唯一有效授权。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出售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 (略) 全国级“黑名单” 的; (11)被列入 (略) (略) 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省级“黑名单” 的。 2.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则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49中900-044-49,有效期截止日应满足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0天;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31中900-052-31,有效期截止日应满足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0天。 湖北省外回收商:申请人应具 (略) 理能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有“利用”或“处置”或“综合经营”,核定经营规模不小于*吨/年。 湖北省内回收商:申请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须具备“收集、贮存”或“利用”或“处置”或“综合经营”,核定经营规模不小于*吨/年。 注:本项 (略) 注册地址在湖北省外的回收商, (略) 注册地址在湖北省内的回收商。 2.4电池贮存库 (1)申请人须具备在湖北 (略) 设立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的能力或承诺合同签署后30日 (略) 设立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自有或租赁) ,并通过出售人现场验收。 (2)申请人承诺在湖北省内额外提供至少100平方米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要求的库房用于存放未完成报废审批的铅酸电池。 2.5成功转移案例 申请人应具备2021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成功转移案例证明材料。 (1)湖北省外回收商:申请人应具备跨省(湖北省)成功转移案例。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①经其所属省环保部门同意的跨省接收批复文件;② (略) 站公示查询截图;③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④结算单据(发票或银行结算凭证)。 (2)湖北省内回收商:申请人应具备本省成功转移案例。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① (略) 上查询页面截图;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③结算单据(发票或银行结算凭证)。 2.6危险品运输 申请人应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铅酸电池的运输(应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如申请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申请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申请人应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续签运输委托合同或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确保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运输方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 2.7 (1)湖北省外回收商:申请人应承诺代为办理环保部门同意环保管理计划、处置申请批复及跨省转移的批复文件,以上计划及批复均于环保部门规定时限内完成。 (2)湖北省内回收商:申请人应承诺代为办理环保部门同意环保管理计划、处置申请批复的批复文件,以上计划及批复均于环保部门规定时限内完成。 2.8申请人应保障回收的安全性,并承诺自回收(指定仓库回收或接收电池后)开始经手电池时,承担后续所有安全责任(如搬挪电池过程中引起的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运输、贮存过程中的泄露、污染安全事故等)。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数量为5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 (略) (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1登录 (略) (http://**)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 (略) 注册的申请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 (略) 进行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款通过 (略) 缴纳,当通过 (略) 支付资格预审文件款失败时,申请人可联系本公告“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通过线下方式支付资格预审文件款。 4.4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发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时00分。 5.2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人通过 (略) (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申请文件递交。 5.3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 (略) 完成加密电子申请文件的上传。 (略)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 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 (略) 理方式: (1) 当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 (略) 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申请文件。 (4) 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申请文件。 (5)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6.申请人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 (略) 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1)已在 (略) 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 (略) 首页“忘记密码”按钮, (略) 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未在 (略) 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 (略) 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略) 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申请文件编制和应答,申请人请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略) 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 (略) 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注: (略) 用户可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 (略) ,同时, (略) 办理CA的,有效期内可在 (略) 继续使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联系方式 出 售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2栋2-12层(1)号 邮 编:* 联 系 人:许经理 电 话:027-* 电子邮件:/ 网 址:http://**.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 (略) (略) (略) 2号楼3层318室 邮 编:* 联 系 人:程寅、张馨媛、汤福柏 电 话:* 电子邮件:chengyin.*@*hinaccs.cn 网 址:http://**.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engyin.*@*hinaccs.cn,或通过 (略) 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4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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