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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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餐饮质量,决定对泰州 (略) 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2024-2025-1学期入围供应商和月度实际供货商进行采购,由泰州 (略) 委托江苏华强工程 (略) 组织实施,欢迎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公 (略) 站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于泰州 (略) 网站公布。

二、采购品种

标段号

标段类别

一标段

大米、面粉、食用油,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二标段

肉、冷冻食品类,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三标段

干货、调味品、蛋,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四标段

蔬菜、豆制品、水果,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五标段

水产类,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三、学期入围供应商和月度实际供货商确定

1.入围供应商:本次采购确定,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具体时间以学校放寒假时间为准)。

2.月度/季度实际供货商:每月/季底或次月/季初采购人组织入围供应商报下个月/季度的供货价,以此确定下个月/季度实际供货商。时间另行通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一)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函中承诺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函中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函中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函中承诺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函中承诺制)。

(二)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经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原材料生产厂家或有规模的养殖(种植)户、代理批发商、合作社、实体店、 (略) 场个体经营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投标品种的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年检,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略) 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024年1月以后的CMS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如大米、面粉、食用油、冷冻品)。

3.2023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过类似货物供应项目1个(提供合同、相关票据或银行往来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大米、面粉、食用油、冷冻品具有全国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食用油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需提供证明)。

5.冷鲜肉供货时必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6.供应商应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商品,并能确保供货及时、服务周到。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采购相关事宜

(一)第一阶段:

报名和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受托人身份证。

4.售价: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5.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电子采购文件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二)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00—14:30。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泰州 (略) ( (略) (略) 科技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药城大道1号)行政楼119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联系人:闵女士 0523-*)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餐饮质量,决定对泰州 (略) 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2024-2025-1学期入围供应商和月度实际供货商进行采购,由泰州 (略) 委托江苏华强工程 (略) 组织实施,欢迎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公 (略) 站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于泰州 (略) 网站公布。

二、采购品种

标段号

标段类别

一标段

大米、面粉、食用油,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二标段

肉、冷冻食品类,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三标段

干货、调味品、蛋,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四标段

蔬菜、豆制品、水果,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五标段

水产类,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第九条

三、学期入围供应商和月度实际供货商确定

1.入围供应商:本次采购确定,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具体时间以学校放寒假时间为准)。

2.月度/季度实际供货商:每月/季底或次月/季初采购人组织入围供应商报下个月/季度的供货价,以此确定下个月/季度实际供货商。时间另行通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一)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函中承诺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函中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函中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函中承诺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函中承诺制)。

(二)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经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原材料生产厂家或有规模的养殖(种植)户、代理批发商、合作社、实体店、 (略) 场个体经营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投标品种的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年检,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略) 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024年1月以后的CMS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如大米、面粉、食用油、冷冻品)。

3.2023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过类似货物供应项目1个(提供合同、相关票据或银行往来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大米、面粉、食用油、冷冻品具有全国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食用油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需提供证明)。

5.冷鲜肉供货时必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6.供应商应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商品,并能确保供货及时、服务周到。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采购相关事宜

(一)第一阶段:

报名和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受托人身份证。

4.售价: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5.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电子采购文件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二)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00—14:30。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泰州 (略) ( (略) (略) 科技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药城大道1号)行政楼119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联系人:闵女士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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