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塘路改造工程_龙塘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龙塘路改造工程_龙塘路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17-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略) 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略) 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云湖街、均禾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西接石井大道与规划白云四线交叉口,东 (略) ,道 (略) (略) ,道路全长约1.765公里, (略) 改造约1.36公里(含白云四线下 (略) 隧道节点东侧掉头辅道), (略) 约0.405公里。 (略) 宽约为26米~33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桥涵、隧道、电力管沟等结构、 (略) 等实体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 (略) 政路桥检测项目。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依据,最终检测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工作,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 (略) 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7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相关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执行。 3.2.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2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5.3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 (略) 罚或通报的。 3.5.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 (略) ( (略) )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5.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 (略) ( (略)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略) 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重点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31号四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龚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43 (略) 广场南塔38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工、彭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住房建 (略)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17-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略) 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略) 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云湖街、均禾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西接石井大道与规划白云四线交叉口,东 (略) ,道 (略) (略) ,道路全长约1.765公里, (略) 改造约1.36公里(含白云四线下 (略) 隧道节点东侧掉头辅道), (略) 约0.405公里。 (略) 宽约为26米~33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桥涵、隧道、电力管沟等结构、 (略) 等实体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 (略) 政路桥检测项目。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依据,最终检测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工作,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 (略) 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 ||
工期(交货期) |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7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相关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执行。 3.2.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2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5.3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 (略) 罚或通报的。 3.5.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 (略) ( (略) )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5.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 (略) ( (略)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略) 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 (略) 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重点交通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31号四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龚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略) 43 (略) 广场南塔38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工、彭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住房建 (略)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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