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路边村、百湖村、湖中村0.9536公顷折合14.304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路边村、百湖村、湖中村0.9536公顷折合14.304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保证土地成片开发建设, (略) 域土地利用效益, (略) 规划和 (略) (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二十六条提出的: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拟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宁西街百湖村、路边村、湖 (略) 内(详见公告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 (略) 用地(S1)、防护绿地(G2)。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9536公顷(折合14.304亩)。

土地权属人为百湖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路边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路边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湖中村竹山股份经济合作社、湖中村社排股份经济合作社,报批地类涉及耕地、园地、草地、其他农用地等。

社别

耕地

园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总面积(公顷)

百湖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0.0000

0.0000

0.0001

0.0065

0.0000

0.0066

路边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0.0037

0.0000

0.0000

0.0114

0.0000

0.0151

路边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路边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0002

0.2253

0.0587

0.2046

0.0467

0.5355

百湖村湾谷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0.0120

0.0293

0.0000

0.0000

0.0000

0.0413

百湖村湾谷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0181

0.0459

0.0235

0.0000

0.0000

0.0875

百湖村湾谷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0.0000

0.0838

0.0000

0.0007

0.0000

0.0845

湖中村竹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0.0005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5

湖中村社排股份经济合作社

0.1467

0.0000

0.0000

0.0158

0.0201

0.1826

合计

0.1812

0.3843

0.0823

0.2390

0.0668

0.9536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二)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三)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四)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主管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 系 人:欧阳工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国众联建设 (略)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电话:020-(略)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略) 1号201室

国众联建设 (略)

2024年11月08日



1111.png


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保证土地成片开发建设, (略) 域土地利用效益, (略) 规划和 (略) (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二十六条提出的: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拟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宁西街百湖村、路边村、湖 (略) 内(详见公告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 (略) 用地(S1)、防护绿地(G2)。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9536公顷(折合14.304亩)。

土地权属人为百湖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路边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路边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湖中村竹山股份经济合作社、湖中村社排股份经济合作社,报批地类涉及耕地、园地、草地、其他农用地等。

社别

耕地

园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总面积(公顷)

百湖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0.0000

0.0000

0.0001

0.0065

0.0000

0.0066

路边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0.0037

0.0000

0.0000

0.0114

0.0000

0.0151

路边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路边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0002

0.2253

0.0587

0.2046

0.0467

0.5355

百湖村湾谷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0.0120

0.0293

0.0000

0.0000

0.0000

0.0413

百湖村湾谷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百湖村湾谷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

0.0181

0.0459

0.0235

0.0000

0.0000

0.0875

百湖村湾谷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0.0000

0.0838

0.0000

0.0007

0.0000

0.0845

湖中村竹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0.0005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5

湖中村社排股份经济合作社

0.1467

0.0000

0.0000

0.0158

0.0201

0.1826

合计

0.1812

0.3843

0.0823

0.2390

0.0668

0.9536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二)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三)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四)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主管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略)

联 系 人:欧阳工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国众联建设 (略)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电话:020-(略)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略) 1号201室

国众联建设 (略)

2024年11月08日



1111.png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