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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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尚迪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 委托,拟对 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 (略)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目编号: N*3

1.2.采购项目名称: 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1.3.招标项目简介

(略) 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能力,满足用于复杂基质中已知环境污染物的高通量筛查、确证定性与定量分析,高分辨模式下实现化合物的定量检测和定性确认;未知风险有机污染物的多组分筛查和结构定性及环境毒理、环境暴露、新型污染物鉴定等研究领域要求。 按照国家、四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发展,力争进入我国新污染物监测的第一梯队,从监测层面为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支撑管理决策。 (略) 内新污染物的监测,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一套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仪。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 (略) (www.ccgp-http://**)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 (略) 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四川 (略) (以下简称“ (略) ”)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 (略) (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 (略) 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办事指南或者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 (略) 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 (略) 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1.9.供应商信用融资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1.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

地址: (略) (略) 海桐街69号

邮编: *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8-*

代理机构: 尚迪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68号1201室

邮编: *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2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尚迪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 委托,拟对 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 (略)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目编号: N*3

1.2.采购项目名称: 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1.3.招标项目简介

(略) 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能力,满足用于复杂基质中已知环境污染物的高通量筛查、确证定性与定量分析,高分辨模式下实现化合物的定量检测和定性确认;未知风险有机污染物的多组分筛查和结构定性及环境毒理、环境暴露、新型污染物鉴定等研究领域要求。 按照国家、四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发展,力争进入我国新污染物监测的第一梯队,从监测层面为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支撑管理决策。 (略) 内新污染物的监测,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一套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仪。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 (略) (www.ccgp-http://**)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 (略) 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四川 (略) (以下简称“ (略) ”)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 (略) (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 (略) 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 (略) -办事指南或者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 (略) 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 (略) 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

1.9.供应商信用融资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1.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污染源监测中心

地址: (略) (略) 海桐街69号

邮编: *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8-*

代理机构: 尚迪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68号1201室

邮编: *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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