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堂原材料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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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堂原材料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自然资 (略) (略) 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http://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BHSWT471

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原材料主要为大米、食用油、肉类(包括冷冻类、家禽类、蛋类等)、蔬菜类(包括豆制品等)、水产类、调味品(包括酱腌类、干货类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中具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http://**/)

方式:(1)供应 (略) 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 (略) ”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略),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 (略) 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略) (略) 二楼开标室( 一 )(南门上, (略) (略) (略) 58号)( (略) (http://**)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二楼开标室( 一 )(南门上, (略) (略) (略) 58号)(线上开启: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4.1落实的政策:
4.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1.3特别政策: (略) “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 (略) 站http://**: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略)&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 (略) ” (略) 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4.4.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投标文件制作:
4.4.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4.4.3.2供应 (略) 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略) 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 (略) 。
4.4.3.3投标人可自愿提交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 (略) 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 (略) 理。
4.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 (略) 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 (略) http://**,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 (略) 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 (略) http://**,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4.9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9.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2024年 11 月 29 日16: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 (略) (略) 高 (略) 755号3楼;拟在2024年 11 月 29 日16:00之后,2024年 12 月 2 日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 (略) (略) 二楼开标室( 一 )[ (略) (略) (略) 58号(南门上)];
收件人:邓平,联系方式:0574-(略)。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4.9.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10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 (略) (zfcg.http://**.cn)、浙江省 (略) (http://**)、宁波政府采购(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略)

质疑联系人:杨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宁 (略) 高 (略) 755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斌、姜梅、江华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略)

质疑联系人:邓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 (略) (略) 大梁街48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自然资 (略) (略) 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http://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BHSWT471

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原材料主要为大米、食用油、肉类(包括冷冻类、家禽类、蛋类等)、蔬菜类(包括豆制品等)、水产类、调味品(包括酱腌类、干货类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中具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http://**/)

方式:(1)供应 (略) 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 (略) ”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略),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 (略) 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略) (略) 二楼开标室( 一 )(南门上, (略) (略) (略) 58号)( (略) (http://**)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略) 二楼开标室( 一 )(南门上, (略) (略) (略) 58号)(线上开启: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4.1落实的政策:
4.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1.3特别政策: (略) “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 (略) 站http://**: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略)&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3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 (略) ” (略) 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4.4.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投标文件制作:
4.4.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4.4.3.2供应 (略) 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略) 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 (略) 。
4.4.3.3投标人可自愿提交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 (略) 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 (略) 理。
4.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 (略) 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 (略) http://**,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 (略) 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 (略) http://**,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4.9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9.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2024年 11 月 29 日16: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 (略) (略) 高 (略) 755号3楼;拟在2024年 11 月 29 日16:00之后,2024年 12 月 2 日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 (略) (略) 二楼开标室( 一 )[ (略) (略) (略) 58号(南门上)];
收件人:邓平,联系方式:0574-(略)。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4.9.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4.10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 (略) (zfcg.http://**.cn)、浙江省 (略) (http://**)、宁波政府采购(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略)

质疑联系人:杨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 (略)

地 址:宁 (略) 高 (略) 755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斌、姜梅、江华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略)

质疑联系人:邓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 (略) (略) 大梁街48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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