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 (略) 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CS-*
2.项目名称:柿 (略) 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人民币44.*元
6.最高限价:本次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最高费率100%。
7.采购需求:为柿 (略) 提供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 (略) 站、中国 (略)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地点: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3.具体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00分;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时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 * 份(正本 * 份、副本 *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 份(电子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U盘。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 (略) (http://**)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 (略) (http://**)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4.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古雄街道柿 (略) 居民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古雄街道新湖大道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 (略)
地址: (略) (略) 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