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高新区智能配电网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10·3”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岳麓高新区智能配电网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10·3”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2年10月3日22时50分,位于岳 (略)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2#栋厂房一层楼板在砼浇筑过程中,发生一起因泵车倾斜导致输送管打压一名浇筑混凝土工人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元。
事故发生后,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向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19日对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 (略) 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湖南省生产安全事 (略) 理办法》《 (略)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等有关规定, (略) 应安办成立了岳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10·3”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10月14日,成立了 (略) 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 (略) (略) 党委书记、局长王海潮任组长, (略) (略) 党委委员、调查评 (略) 处长郑浩任副组长,参与了事故调查相关单位的人员为组员。10月21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评估工作会议。
评估组在被评估对象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逐项逐 (略) 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加强评估工作技术力量,评估组聘请了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本次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 (略) 理
1.王雷华,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 (略) 罚。
落实情况:2023年7月25日, (略)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王雷华罚款*元,王雷华已于2023年10月19日缴纳罚款。
2.蒋年丰、张成,湖南 (略) 泵车操作员,在泵送作业中未定时检查泵车稳定性的安全隐患,由湖南 (略) 按照公司内部规 (略) 理。
落实情况:2023年6月4日,湖南 (略) 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蒋年丰、 (略) 以罚款* (略) 罚并予以开除。
3.吴扬令, (略) 安全员,安全巡视检查不到位。由 (略) 按照公司内部规 (略) 理。
落实情况:2023年6月2日, (略) 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对项目部安全员 (略) 以罚款* (略) 罚并通报批评。
(二)事故责任 (略) 理
湖南 (略) 。该公司是事故的责任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和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 (略) 罚。
落实情况:2023年7月25日, (略)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湖南 (略) 罚款*元,湖南 (略) 已于2024年2月26日缴纳罚款。
(三)其他 (略) 理
(略) 。存在督促湖南 (略) 安全隐患排查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略) (略) 对其进行约谈并将约谈结果报告事故调查组。
落实情况:2023年6月15日,新区 (略) 对 (略) 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并向调查组提交了警示约谈结果。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 (略) 。该公司已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强化机械、设备租赁单位筛选过程的监督,规范设备的操作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与外包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督促外包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湖南 (略) 。该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明确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以及考核奖惩范围,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
(三)涉事单位的行业监管部门。事故发生后,新区质安站监督人员出动,对在建项目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至2022年10月底,共检查项目6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9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告知书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设备限制使用3份,不良行为告知书4份。
四、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
评估组于2024年11月6日对岳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10·3”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麓谷·领创项目、竹塘学校工程项目举一反三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麓谷·领创项目
1.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部分室内脚手架脚手板未满铺、楼梯间操作架扫地杆设置不到位等明显的问题隐患,但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
2.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玻璃幕 (略) 域的室内围挡未固定,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竹塘学校工程项目
1.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不到位, (略) 副绳未收紧受力, (略) 域操作架缺少纵向扫地杆,2#栋外脚 (略) 未及时挂设;
2.员工教育培训开展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叉车操作人员离开后钥匙未拔出,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总体评估意见及工作建议
经评估组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已全部到位。岳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相关单位能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了对违法违规行 (略) 力度,事故防范和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评估组在现场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将问题清单交 (略) (略) ,新区 (略) 对交办的问题进行了督办,将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将评估组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 (略) 应安办备案。同时,建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和打非治违,切实压实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岳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10·3”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11月7日
2022年10月3日22时50分,位于岳 (略)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2#栋厂房一层楼板在砼浇筑过程中,发生一起因泵车倾斜导致输送管打压一名浇筑混凝土工人的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元。
事故发生后,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向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湖南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19日对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 (略) 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湖南省生产安全事 (略) 理办法》《 (略)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等有关规定, (略) 应安办成立了岳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10·3”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10月14日,成立了 (略) 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 (略) (略) 党委书记、局长王海潮任组长, (略) (略) 党委委员、调查评 (略) 处长郑浩任副组长,参与了事故调查相关单位的人员为组员。10月21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评估工作会议。
评估组在被评估对象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逐项逐 (略) 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加强评估工作技术力量,评估组聘请了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本次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 (略) 理
1.王雷华,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 (略) 罚。
落实情况:2023年7月25日, (略)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王雷华罚款*元,王雷华已于2023年10月19日缴纳罚款。
2.蒋年丰、张成,湖南 (略) 泵车操作员,在泵送作业中未定时检查泵车稳定性的安全隐患,由湖南 (略) 按照公司内部规 (略) 理。
落实情况:2023年6月4日,湖南 (略) 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蒋年丰、 (略) 以罚款* (略) 罚并予以开除。
3.吴扬令, (略) 安全员,安全巡视检查不到位。由 (略) 按照公司内部规 (略) 理。
落实情况:2023年6月2日, (略) 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对项目部安全员 (略) 以罚款* (略) 罚并通报批评。
(二)事故责任 (略) 理
湖南 (略) 。该公司是事故的责任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和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 (略) 罚。
落实情况:2023年7月25日, (略)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湖南 (略) 罚款*元,湖南 (略) 已于2024年2月26日缴纳罚款。
(三)其他 (略) 理
(略) 。存在督促湖南 (略) 安全隐患排查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略) (略) 对其进行约谈并将约谈结果报告事故调查组。
落实情况:2023年6月15日,新区 (略) 对 (略) 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并向调查组提交了警示约谈结果。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 (略) 。该公司已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强化机械、设备租赁单位筛选过程的监督,规范设备的操作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与外包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督促外包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湖南 (略) 。该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明确了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以及考核奖惩范围,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
(三)涉事单位的行业监管部门。事故发生后,新区质安站监督人员出动,对在建项目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至2022年10月底,共检查项目6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9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告知书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设备限制使用3份,不良行为告知书4份。
四、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
评估组于2024年11月6日对岳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10·3”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麓谷·领创项目、竹塘学校工程项目举一反三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麓谷·领创项目
1.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部分室内脚手架脚手板未满铺、楼梯间操作架扫地杆设置不到位等明显的问题隐患,但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
2.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玻璃幕 (略) 域的室内围挡未固定,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竹塘学校工程项目
1.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不到位, (略) 副绳未收紧受力, (略) 域操作架缺少纵向扫地杆,2#栋外脚 (略) 未及时挂设;
2.员工教育培训开展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叉车操作人员离开后钥匙未拔出,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总体评估意见及工作建议
经评估组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已全部到位。岳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相关单位能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了对违法违规行 (略) 力度,事故防范和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评估组在现场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将问题清单交 (略) (略) ,新区 (略) 对交办的问题进行了督办,将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将评估组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 (略) 应安办备案。同时,建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和打非治违,切实压实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岳 (略) (略) 及电力检测试验中心项目“10·3”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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