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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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华为 (略) 发布时间: 2024-11-11

项目概况

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00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略)级及(略)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应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纸质备份文件递交至昌图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自主学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为 (略)
账号:(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略)

公告信息

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华为 (略) 发布时间: 2024-11-11

项目概况

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昌图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建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001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略)级及(略)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应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 (略) 提交, 电子备份文件,纸质备份文件递交至昌图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自主学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为 (略)
账号:(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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