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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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略) 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略) 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通过新建引调水管道将瓦埠湖湖 (略) 优质原水引调入浮船水域,永久性解决原水供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瓦埠湖引调水管道工程:管线先沿东南方向在瓦埠湖湖底敷设,后穿越池塘 (略) 接入取水浮船水域,管道管径DN2400,全长约8.5公里,引水建设规模#立方米/天;(2)浅滩水域建设工程:构建浅滩水域(约2622亩),并对浅滩原水生 (略) 理以增强原水蓄水自净能力。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建设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

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3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 (略) 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业绩或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或水利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业绩或水利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或水利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审核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02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8.2.1 (略) ( (略)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8.2.2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长丰县水 (略) (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锐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

电 话: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本项目不采用)

合肥市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略) 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略) 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通过新建引调水管道将瓦埠湖湖 (略) 优质原水引调入浮船水域,永久性解决原水供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瓦埠湖引调水管道工程:管线先沿东南方向在瓦埠湖湖底敷设,后穿越池塘 (略) 接入取水浮船水域,管道管径DN2400,全长约8.5公里,引水建设规模#立方米/天;(2)浅滩水域建设工程:构建浅滩水域(约2622亩),并对浅滩原水生 (略) 理以增强原水蓄水自净能力。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建设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

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3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2.9 招标范围: (略) 长丰县瓦埠湖引调水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业绩或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或水利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业绩或水利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或水利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审核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02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8.2.1 (略) ( (略) )(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

8.2.2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长丰县水 (略) (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室

邮 编:#

联 系 人:庞闫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锐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 (略) 政务大楼

电 话:0551-#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本项目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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