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通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保障专线租赁项目
无线通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保障专线租赁项目
项目概况
铁岭市公安局无线通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保障专线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略) 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HY*
项目名称:铁岭市公安局无线通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保障专线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租赁6条专线、大350M无线通讯系统租赁10条专线。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略) 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略) 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柴河街南段67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联系方式:024-*
开户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24-*
项目概况
铁岭市公安局无线通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保障专线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略) 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HY*
项目名称:铁岭市公安局无线通讯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保障专线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租赁6条专线、大350M无线通讯系统租赁10条专线。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略) 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 (略) (略) 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柴河街南段67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天玉办公楼5楼南招标部
联系方式:024-*
开户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 (略)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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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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