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 JSZC-*-XZCT-G2024-003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CT-G2024-0031
项目名称: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
预算金额:47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474.*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
2024-12-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30前。
2、2024年11月1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1月1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意向链接:
http://**: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05*-494b-*a4dab83fc1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沛县魏庙镇
联系人:时伟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
项目概况 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 JSZC-*-XZCT-G2024-003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CT-G2024-0031
项目名称: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
预算金额:47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474.*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沛县魏庙镇2024年度农村“五网协同”市场化运行体系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
2024-12-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30前。
2、2024年11月19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1月19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意向链接:
http://**: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05*-494b-*a4dab83fc1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魏庙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沛县魏庙镇
联系人:时伟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南门对过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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