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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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招标

(略)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己由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津西审投许可[2023]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 (略)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精武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气源为天然气,设计压力为1.6Mpa,属次高压A类燃气管道,管径为DN400,管材为L245MPSL2,管道建设以地下埋地敷设为主,管道长度约2.4公里。管道起点为精武门站,管道终点为新建学府调压站。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精武门站至新建学府调压站。

2.5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6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 * 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5年)加以承诺;(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其他资质要求:(1)领取招标文件时除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领取人近1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 (略) 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11 月 11 日至2024年 11 月15 日 16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报名。

①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63.com)并致电招标代理联系人(*)确认资料发送情况,确认后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②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格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200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场开标): 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油 (略) (天津大港 (略) )。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的账号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银行保函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 (略) 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类)下浮20%计取。

经招标人、招标代理双方协商,本项目现场公证费和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 (略)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 (略) 大港油 (略) 邮编: *

联系人: 李慧杰 邮箱: *@*63.com 手机: *

意见与建议: 022-*

2024 年 11 月 11 日

, (略) , (略) ,天津

(略)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己由 (略) (略)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津西审投许可[2023]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 (略)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精武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气源为天然气,设计压力为1.6Mpa,属次高压A类燃气管道,管径为DN400,管材为L245MPSL2,管道建设以地下埋地敷设为主,管道长度约2.4公里。管道起点为精武门站,管道终点为新建学府调压站。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精武门站至新建学府调压站。

2.5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6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 * 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5年)加以承诺;(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其他资质要求:(1)领取招标文件时除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领取人近1个月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 (略) 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11 月 11 日至2024年 11 月15 日 16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报名。

①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文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63.com)并致电招标代理联系人(*)确认资料发送情况,确认后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②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格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 200 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场开标): 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油 (略) (天津大港 (略) )。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的账号提交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银行保函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 (略) 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类)下浮20%计取。

经招标人、招标代理双方协商,本项目现场公证费和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 (略) (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 (略) 大港油 (略) 邮编: *

联系人: 李慧杰 邮箱: *@*63.com 手机: *

意见与建议: 022-*

202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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